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通报2010年广东省软体家具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近两成产品质量不合格,17批次产品检出甲醛释放量超标。
根据通报,此次检验了广州、深圳、佛山等7个地市234家企业生产的软体家具产品共268批次,检验合格212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9.1%,剔除仅标识不合格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0.2%。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标志(31批次),甲醛释放量(17批次),泡沫塑料要求(回弹性)(12批次)。
产品的包装标志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指引。规范的产品标志应在外包装上注明其产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地址、生产日期和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导致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产品执行标准的认识存在偏差,并且对该项指标不够重视,例如产品尺寸不按标准规定标注,容易引起部分指标检测不合格。
甲醛是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质量指标,据资料显示,甲醛是一种可以引起慢性唿吸道疾病、引起新生儿体质降低,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对原材料的进货检验控制不严,甲醛主要来自人造板和胶粘剂等原材料;二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未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不具备自检能力,也不委托相关检测机构检测。
泡沫塑料是构成床垫及沙发的重要原材料,其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舒适度和使用寿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对原材料的进货检验控制不严;二是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质量较差的泡沫塑料。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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