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举办贯彻实施人才规划纲要厅局长培训研讨班。
二是举办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高级研修班,组织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英国培训团,组织专家服务团赴宁夏开展服务。
三是启动实施海外赤子为疆服务行动、赤子报国青海服务团、海外赤子北京行等活动。建立中国乌鲁木齐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中国包头留学人员创业园,举办2010年中国(宁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合作洽谈会和中阿人才合作交流研讨会。
四是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九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工作,新设516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五是举办20期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开展新疆、西藏特培和西部人才培养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下发构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的意见,继续做好“千人计划”创业平台建设、创业人才评审和引进工作。建立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继续组织实施好留学人员为国服务“赤子计划”。
二是召开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和纪念博士后制度25周年座谈会,开展全国博士后学术论坛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工作。
三是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博客)施方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五、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继续实施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1 9月,全国共1254万人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其中,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215万人,困难企业职工培训97万人,农村“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89万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47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264万人,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39万人,创业培训79万人。
二是指导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制定印发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工作方向、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共有800名教师参加10个专业的培训。
三是开展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研究起草大典修订技术方案,印发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做好2004 2009年职业资格证书绩效评价项目。
四是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 9月,共有1116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951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新增高级工134万人、技师15万人、高级技师4万人。
五是做好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筹备工作。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第二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的评选公示等工作。开展今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印发高技能人才专项规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实施方案。继续深入推动特别培训计划的实施。
二是继续开展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筹备修订工作启动会,制定《大典修订工作手册》。
三是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第四届数控技能大赛活动。
六、农民工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截至9月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3093万人、4573万人、1854人、6131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447万人、238万人、211万人、544万人。
二是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发展问题的研究,开展22个专项课题研究。
三是开展农民工防治艾滋病工作,启动农民工防艾示范区建设项目。
回复该发言
人保部:30省份调整最低工资 企退养老金有望再上调
2 回复:人保部:30省份调整最低工资 企退养老金有望再上调
qq4713814672010-10-22 19:16:32 发表
四是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召开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二是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推动各地农民工工作开展。
三是筹备召开农民工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农民工城市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七、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制定下发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相关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继续推动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研究起草关于扩大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文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部署开展企业薪酬第二次试调查,范围扩大到北京、江苏等8个省份。
三是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下发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并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地区对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3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0.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0.14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6万人,审结案件15.3万件(含以前累积未结案件)。开展企业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实体化建设,有效应对集体劳动争议。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2010年6月1日至7月31日,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以农村“四小”企业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落实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各项举措,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实施劳动合同法。指导各地继续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规范小企业用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做好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出台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社区)和乡镇。
二是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指导薪酬审核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工作,启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列入今年第四季度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全面完成第二次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
三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重点组建省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加大仲裁办案力度,确保年末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加大检查督促工作力度,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情况和仲裁办案质量进行抽查。
回复该发言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召开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二是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推动各地农民工工作开展。
三是筹备召开农民工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农民工城市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七、劳动关系协调和权益保障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制定下发开展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春暖行动”、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相关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继续推动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研究起草关于扩大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文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截至9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幅度平均为24%。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平均为870元。部署开展企业薪酬第二次试调查,范围扩大到北京、江苏等8个省份。
三是加大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力度。下发进一步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并组织督查组赴部分地区对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基本得到保障。
四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3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0.4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0.14万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6万人,审结案件15.3万件(含以前累积未结案件)。开展企业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实体化建设,有效应对集体劳动争议。
五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2010年6月1日至7月31日,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以农村“四小”企业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落实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各项举措,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实施劳动合同法。指导各地继续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规范小企业用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做好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出台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街道(社区)和乡镇。
二是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指导薪酬审核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工作,启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改革。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列入今年第四季度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全面完成第二次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
三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重点组建省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加大仲裁办案力度,确保年末仲裁结案率达到90%。加大检查督促工作力度,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情况和仲裁办案质量进行抽查。
回复该发言
3 回复:人保部:30省份调整最低工资 企退养老金有望再上调
qq4713814672010-10-22 19:16:32 发表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入企业特别是用工数量比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大主动监察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积极预防和及时处置因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到位、工资拖欠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反应机制,快速处置因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评估工作。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财经传媒新世纪周刊记者: 我有三个问题,下周社会保险法是第四次上会,这次上会是否有机会出台?出台之后给社会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欠薪的,最近连续发生了农民工讨薪的事件,都江堰农民工讨薪被刺死等一系列的事件,我想问一下农民工欠薪的情况是否又有所抬头?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我们将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来打击这种欠薪的行为?第三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因为我看到这一季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幅又是再一次大于收入的增幅,而且实发退休金额的数额也在不断的增大,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现在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的情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社部这边才会考虑延迟退休的方式来缓解压力?
尹成基: 第一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和审议情况。社会保险法对于规范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部法律涉及到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期还要进行第四次审议。
我们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草案审议工作。同时,利用审议颁布与正式实施之间这个时机,我部将积极做好法律宣传和正式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个问题,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近几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每年我们都要开展专项检查,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个别的用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欠薪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媒体反映的欠薪案件,督促相关地方认真调查,对可能存在此类问题隐患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近期我们将联合公安、建设、国资委、工会等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动。继续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用工监管,对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切实保证《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你观察得很细,去年和今年,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了稳定就业,我们采取了“五缓四减三补”的社会保障扶持政策,效果还是非常好的,深受企业的欢迎。通过这个措施,既减轻了部分困难企业的负担,又稳定了一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同时,我们连续六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一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700元钱提高到今年的1370元,增加了近一倍。另外,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水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
回复该发言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财经传媒新世纪周刊记者: 我有三个问题,下周社会保险法是第四次上会,这次上会是否有机会出台?出台之后给社会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欠薪的,最近连续发生了农民工讨薪的事件,都江堰农民工讨薪被刺死等一系列的事件,我想问一下农民工欠薪的情况是否又有所抬头?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我们将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来打击这种欠薪的行为?第三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因为我看到这一季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增幅又是再一次大于收入的增幅,而且实发退休金额的数额也在不断的增大,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现在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的情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人社部这边才会考虑延迟退休的方式来缓解压力?
尹成基: 第一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和审议情况。社会保险法对于规范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部法律涉及到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期还要进行第四次审议。
我们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草案审议工作。同时,利用审议颁布与正式实施之间这个时机,我部将积极做好法律宣传和正式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个问题,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近几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每年我们都要开展专项检查,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个别的用工单位仍然存在一些欠薪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媒体反映的欠薪案件,督促相关地方认真调查,对可能存在此类问题隐患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是近期我们将联合公安、建设、国资委、工会等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动。继续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用工监管,对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切实保证《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个问题,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你观察得很细,去年和今年,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了稳定就业,我们采取了“五缓四减三补”的社会保障扶持政策,效果还是非常好的,深受企业的欢迎。通过这个措施,既减轻了部分困难企业的负担,又稳定了一部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同时,我们连续六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一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2005年的700元钱提高到今年的1370元,增加了近一倍。另外,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水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
回复该发言
4 回复:人保部:30省份调整最低工资 企退养老金有望再上调
qq4713814672010-10-22 19:16:32 发表
提高了一些门诊常见病统筹的报销比例。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在城镇居民的基本医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制度已经全面实施,参保人数迅速增加。此外,为应对金融危机,我们用于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也相应有所增加。所以,去年到今年,出现了社会保险基金总的收入的增长低于总支出的增长。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就目前总体的情况看,支付是有保障的。我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专门管理机构,就是为应对老龄化,保证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提供一个战略储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这个问题是不用担忧的。
关于退休年龄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随着人口寿命延长、健康水平提高,考虑到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不断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带来的巨大压力,世界各国,尤其是老龄化国家普遍采取了逐年延迟退休年龄或者弹性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我们密切关注世界各国调整退休年龄政策的动态,重视研究退休年龄相关问题。但是,退休年龄政策与人口寿命和健康状况,与城市化、老龄化趋势,与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十分紧密联系,是非常重大和十分敏感的社会公共政策,涉及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的调整需要统筹考虑,循序渐进,这是各国的共同做法和经验。我国关于退休年龄及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政策的调整,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慎重决策。
回复该发言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就目前总体的情况看,支付是有保障的。我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专门管理机构,就是为应对老龄化,保证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提供一个战略储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这个问题是不用担忧的。
关于退休年龄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随着人口寿命延长、健康水平提高,考虑到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不断给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带来的巨大压力,世界各国,尤其是老龄化国家普遍采取了逐年延迟退休年龄或者弹性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做法。我们密切关注世界各国调整退休年龄政策的动态,重视研究退休年龄相关问题。但是,退休年龄政策与人口寿命和健康状况,与城市化、老龄化趋势,与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十分紧密联系,是非常重大和十分敏感的社会公共政策,涉及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的调整需要统筹考虑,循序渐进,这是各国的共同做法和经验。我国关于退休年龄及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政策的调整,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慎重决策。
回复该发言
共有4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