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科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起诉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获苏州市中院受理。
据今日公告,新能公司专业从事二甲醚的生产销售,其100万吨/年的二甲醚项目从2006年年底开始筹建,共投资64223.5万元,第一期工程已经在2007年9月建成并投产,其二甲醚产品也同期上市销售至今。其《环评报告》中部分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与天科股份专利技术方案构成等同的技术方案。其中,“用甲醇生产二甲醚的方法”发明专利目前处于有效存续状态。据此,天科股份起诉新能公司,并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犯专利行为,赔偿1000万元。
天科股份同时表示,鉴于此案件刚进入司法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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