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10月26日报道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这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首次针对地方税种进行立法。根据草案规定,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将由现行统一计税,调整为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介绍,现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载客人数少于9人的小型客车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豪华车和普通车都是相同的标准,未能充分体现车船税的财产税性质和应有的调节功能。
对此草案规定,目前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车船税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将征收范围划分七个等级,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按照草案规定,其中,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征收标准与现行标准相同,1.6L排量以上的乘用车将适度或较大提高。
目前,北京市民的家用轿车多按小型客车480元/年统一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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