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晚间公告,公司拟对辽宁成大新疆宝明矿业油页岩项目进行增资。
公司的第一期出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人民币7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公司的第一次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新疆宝明60%的股权。后续出资按照评估后的新疆宝明的矿产资源价值以及公司的股权比例确定。公司完成全部增资后,持有新疆宝明62%的股权。
公司表示,增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新疆宝明的控股股东,将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参与新疆宝明的经营,在项目投入前,做好项目的论证工作。本公司将加强对新疆宝明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疆宝明的经营运作情况。
公司投入后续出资的主要前提条件包括:(1)新疆宝明已经至少取得了一个区域的油页岩矿的采矿权;(2)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已经就取得的油页岩矿的采矿权的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3)新疆宝明已经就油页岩矿的开采和建设页岩油生产项目获得了必需和必备的政府批准和许可。
由于勘探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新疆宝明的矿业权的资源开采尚未取得必要的项目审批、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公司表示,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