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10月26日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据悉,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针对地方税种进行立法。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当日在作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时介绍,新税收政策将针对不同排量分级征税,其中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的税额幅度将降低或保持不变,1.6升以上的中、大排量车的车船税幅度将不同程度提高。
此举被视为中国鼓励小排量节能环保汽车的“连环拳”之一。不少车企已感受到政策风向变化,加大推出低排量汽车的力度。
扩大征税范围体现税负公平
车船税法草案扩大了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再按车船是否应登记确定是否纳税。
根据现行条例,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而不需要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是一个财产税,从税负公平出发,不论车船是否应向管理部门登记,都应纳入征税范围。”相关专家指出。
扩大优惠范围鼓励新能源车船
草案还进一步体现出对节能环保汽车及农民的扶持。
谢旭人指出,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减、免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申银万国在研究报告中指出,从节能车补贴政策和车船税方案看,政府节能减排、鼓励小排量车发展目标明确。上海汽车、江淮汽车、长安汽车、一汽夏利等因小排量乘用车占比较高,将成为受益者。
按排量分档计征扶小抑大
此外,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将一改现行统一计税的“一刀切”做法。
谢旭人表示:“目前占我国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载客少于9人的汽车)车船税的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具体如下: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与此前流传的方案相比,1.0升及以下排量车型车船税额明显低于预期,“扶小(排量)抑大(排量)”的思路更为明显。
对于船舶,草案仍维持现行每净吨3元至6元的税额幅度不变。草案还规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按国务院的规定加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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