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容卡、健身卡、洗车卡、洗衣卡等,这些储值消费今后将有规范,商家以场所和内容改变而变更服务内容、突然间撤离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工商局从今日起就《北京市预付费消费合同核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条款》规定,储值或计次性预付费卡有效期满后,商家要为消费者免费办理一次延期手续,延展期限不得少于原有期限的一半。
市工商局表示,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受到青睐,各种年卡、季卡、月卡、次卡、储值卡花样繁多,在游泳、美容、洗车、健身等行业,这种现象更是普遍。虽然这种形式为商家融通了资金、锁定了客源,让消费者降低了成本,但由于预付费消费的周期较长,而且商家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极易引发经营等方面的风险,从而产生纠纷。目前北京关于预付费消费的投诉居高不下,特别是群体性投诉时有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市工商局对健身、美容美发、洗浴、洗车、洗染行业的预付费消费服务现状进行调研,并拟通过合同形式加以规范。征求意见稿针对近年来预付费消费领域的纠纷多发环节设定相应条款,比如要求储值或计次性预付费卡有效期满后,商家要为消费者免费办理一次延期手续,延展期限不得少于原有期限的一半;商家不得以服务水平提升或消费环境改善为由,拒绝向消费者继续提供约定的服务内容等。
焦点1
有效期满有余额不再归零
条款:储值或计次性预付费卡有效期满后,商家应为消费者免费办理一次延期手续,且延展期限不得少于原有期限的一半。
解读:中消协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表示,这种“有效期满余额一律作废”实际上是一种消费陷阱,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商家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有了该条规定,可以对商家以格式条款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起到遏制作用。
案例:张女士在一家洗浴中心办理一张价值3000元的贵宾卡,一年内有效。办卡后张女士因经常在外地出差,只在该洗浴中心消费过4次。一年后洗浴中心告知张女士,其卡内剩余的2000余元因卡过期已经作废,无法继续消费。根据新合同文本,商家须免费为张女士办理延期。此外,如果该卡限定使用次数,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消费完毕,也可免费办理延期。
焦点2
商家“闪人”前须提前告知
条款:商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暂停营业的,应提前1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消费者,有效期限相应顺延。需要迁址、注销的,应提前30日告知消费者,并按照约定的折扣率或优惠价格扣除已消费金额后返还余额。
解读:美容院、健身中心等突然停业,经营者失踪,消费者难讨预付款的报道屡见不鲜。对于这类行为,新合同文本进行规范。不过有专家表示,该条款对商家确有一定限制作用。但合同防君子不防小人,对本来就企图骗钱的商家来说,合同起不到作用。这需要几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将个人信用体系与企业信用联系起来,一旦企业出现这种问题,将记录到个人的信用体系,对个人进行限制,这才能真正起到作用。邱宝昌建议,合同里应加入“如果商家突然撤走,可以向公安局报案”的条款,这让商家害怕被定性为诈骗而不敢肆意妄为。
案例:荣先生在一家健身中心办理了价值4000元的两张“终身卡”,可在2009年1月去消费时发现该店已停业,健身器材被搬空,健身中心经理也联系不上,4000元的“终身卡”只使用了不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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