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昨日曾独家报道企业上市地点股本的整体划分标准,据证券时报记者进一步了解,监管层对于金融企业上市地点股本标准也做出了明确划分。根据规定,金融企业发行数量将以4亿股为界限,划分为不同的上市地。
证券时报记者进一步获悉,监管层在近期明确提出,金融企业发行数量以4亿股为界限,4亿股以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亿股以下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与此同时,监管层还规定,上述标准将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拟IPO企业最迟在制作上会材料前要确定上市地点,亦即在预披露文件里需要明确上市地点。
由于该文件并未明确规定发行股本恰为4亿股的金融企业将在何处上市,因此,此类IPO上市地点的具体选择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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