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龙 (成都商报评论员)
中国近期大面积出现“血荒”,包括昆明、青岛、南京、北京等地。一些医院不少手术被迫推迟。对于“血荒”的原因有很多说法,诸如天气变冷,大学迁往郊区,血站工作人员新的薪酬制度缺乏激励,等等。这或许有道理,但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局部,对于多次反复出现的“血荒”,还需要从大历史的角度,厘清其宏观的深层次根源。
献血在中国经历了有偿献血、义务献血,进而到无偿献血的制度演变。有偿献血将血液商品化,很容易解决血液的供应问题,但血液质量控制的风险成本过高。一些献血者冒名顶替,一些贫困人士反复卖血,遭遇“血头”盘剥等,很不人道。医疗安全、人性和道德都难以容忍血液商品化。因此,本世纪初,中国开始告别有偿献血,从制度上走向无偿献血,中间用义务献血作为过渡。
无偿献血,有时又叫“捐血”,常被人们当作一种慈善即“献爱心”。但对无偿献血也设计了一种回报制度,即“免费用血”,类似人们捐款的免税。《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需要输血时可以免费使用其献出血液量3
倍的血液。因此,无偿献血的爱心,其基础不仅仅是人类社会守望相助的社会伦理,更重要的还包括人际信息传递、情感信任、利害算计、行动便利程度等现实因素。
目前的无偿献血正处于义务献血后的过渡阶段,转型期种种矛盾开始逐一显现。“血荒”有其必然性。单位分配献血指标的强制力量逐渐消失,献血行为的经济与道德上的意义,献血者与采血站、医院、用血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等需全面重构。公民献血义务的取消,其代价则是政府服务责任的大幅度增长。很明显,献血不靠强制,只能靠政府的公共服务提高水平,从而形成无偿献血的正面激励及良性循环。
这方面的公共服务至少应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宣传和动员应细致入微,要用健康常识打消人们对献血安全的疑虑,要用完善的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尽可能方便人们献血。其二,必须保证无偿献血的公益性。血液用品被血站以不同的价格转让给医院,其采血加工成本构成究竟如何,信息并未做到公开透明。其三,必须保障无偿献血者获得回报,离开“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的良性运行将难以持久。献血者及其家人在用血中的减免费用过程极其烦琐,障碍重重,让许多人望而却步,最终“免费用血”在执行中变形为有偿用血,引发信任危机。
对于“血荒”,我们不能笼统地批评公众缺乏爱心,或者把责任推给用血者,推给诸如天气、大学外迁之类的奇怪因素。当我们把视线集中在当前的用血制度设计和实施层面的现实环节,就不难看出,“血荒”之所以出现,其根源还在于公共服务水平严重滞后,无偿献血的政策尚存在诸多漏洞,监管机制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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