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0月29日电(记者刘诗平、武彩霞)中国证监会第一届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创业板市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会上表示,创业板市场运行已满一年,综合各方面情况,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实施办法的内在要求日益迫切。深交所在九月底已把最新修改的创业板直接退市方案上报证监会。
陈东征表示,在创业板的各项配套中,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高效有序进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完善资本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退市制度一方面可以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优质企业;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真正保护。
陈东征说,创业板运行已满一年,综合各个方面,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细则的内在需求日益迫切。目前,创业板市场估值水平相对较高,既有其市场特殊性、投资者预期的因素,也有部分投资者对风险认识不足,非理性跟风炒作的因素。从创业板2010年年报表现来看,业绩分化已初现端倪。因此,应尽快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细则,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陈东征称,创业板直接退市最新修改方案已在九月底上报证监会。
陈东征同时表示,创业板运行一年,已经逐步呈现了自身特色。随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结构不断优化,其特征将会更加鲜明。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还存在着质的不同。中小板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创业板必然成功,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加深对创业板规律的认识。创业板还存在着特殊制度的创新需求。例如,新兴行业快速发展,相应的同行业收购需求,依赖核心人员引发的股权激励需求等等,尽快完善适应创业板市场特征的制度安排,如小额快速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各方面的配套制度,将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长远需求,更充分地实现创业板的功能定位,为创业板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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