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65,441,66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0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165,441,6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5.0MW风力发电机组研制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165,441,6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165,441,6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8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3日
回复该发言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共有1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