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现正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工作。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H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并授予全球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 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拟于2010年10月8日完成395,294,000股H股发行,并可能于2010年10月30日前行使不超过59,294,000股H股的超额认购权。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H股上市时,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须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金风科技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股东需就本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减持并注销相关的A股股份,上述股份需在本公司H股上市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就上述减持方案,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39,529,400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退出A股。目前公司A股股本为2,240,000,000股,减持后,A股股份数量为2,200,470,600股。各股东具体减持数量如下表所示:序号持有人名称目前持股数量(股)H股发行时拟减持的股数(股)1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409,248,00019,414,1462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352,800,00016,736,3333新疆风能研究所47,980,8002,276,1424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20,508,4961,102,779合 计830,537,29639,529,400本公司如行使超额认购权,上述国有股东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公司将另行公告。特此公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 年9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现正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工作。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H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并授予全球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 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拟于2010年10月8日完成395,294,000股H股发行,并可能于2010年10月30日前行使不超过59,294,000股H股的超额认购权。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H股上市时,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须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金风科技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股东需就本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减持并注销相关的A股股份,上述股份需在本公司H股上市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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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国有股减持
2 回复: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国有股减持
vivi1988132010-10-31 23:55:35 发表
就上述减持方案,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39,529,400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退出A股。目前公司A股股本为2,240,000,000股,减持后,A股股份数量为2,200,470,600股。各股东具体减持数量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如行使超额认购权,上述国有股东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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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现正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工作。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拟于2010年10月8日完成395,294,000股H股发行,并可能于2010年10月30日前行使不超过59,294,000股H股的超额认购权。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H股上市时,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须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金风科技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股东需就本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减持并注销相关的A股股份,上述股份需在本公司H股上市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
就上述减持方案,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39,529,400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退出A股。
本公司如行使超额认购权,上述国有股东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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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39,529,400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退出A股。目前公司A股股本为2,240,000,000股,减持后,A股股份数量为2,200,470,600股。各股东具体减持数量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如行使超额认购权,上述国有股东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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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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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现正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工作。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本公司拟于2010年10月8日完成395,294,000股H股发行,并可能于2010年10月30日前行使不超过59,294,000股H股的超额认购权。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H股上市时,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新疆风能研究所、新疆太阳能科技开发公司须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金风科技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股东需就本次发行上市进行国有股减持并注销相关的A股股份,上述股份需在本公司H股上市前登记到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
就上述减持方案,本公司四家国有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本公司按照相关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为39,529,400股,将于2010年9月30日退出A股。
本公司如行使超额认购权,上述国有股东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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