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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国内首起慈善捐赠数额认定风波调查

1 揭秘国内首起慈善捐赠数额认定风波调查
全都留给曾经2010-11-02 16:26:50 发表
据了解,内蒙古青基会向中国扶贫基金会申报黄如论参评第三届中国消贫奖后,扶贫基金会工作人员即联系世纪金源公司,要求与黄见面,未果。
世纪金源工作人员曾向记者表示:“中国扶贫基金会两次来电希望找世纪金源企业领导见面,但世纪金源方面表示领导因为出差在外,无法接待。”世纪金源方面认为,若需要“考查”,扶贫基金会应该与内蒙古青基会联系,内蒙古青基会是申报单位,并且有详实的捐赠收据。
报送黄如论候选资料后,内蒙古青基会没有接到中国扶贫基金会方面的核查联系。10月26日,内蒙古青基会秘书长刘建忠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在颁奖前,扶贫基金会没有任何人和我们联络。黄如论先生的捐赠收据底联当然随时可以查验,但我们对扶贫基金会方面要‘考查’捐赠数据的事根本不知情。”
10月25日,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李利通过一档访谈节目向相关企业表示了歉意,同时就万达集团的捐赠额认定进行了解释,面对万达的17亿元捐赠额争议称:“万达近5年来与扶贫相关的捐赠是3.7亿元,并不是说大连万达集团申报17亿元的捐赠款中有水分”。
扶贫基金会:成长的烦恼
10月27日晚,《公益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此事件的主要当事人——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会长何道峰、秘书长王行最以及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中国消除贫困奖评委会执行主席康晓光。
何道峰:事先不知道此事,向受害方郑重道歉

18日,王秘书长把报纸上的这段话念给我听时,当时我还很坦然,并认为是记者的失误,因为我本人从未发表过这样的观点。我当时对王秘书长说,我关于“消贫奖”一共发表过两次公开讲话,一次是10月16日晚在友谊宾馆的揭晓晚宴上,另一次是10月17日下午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上,除此之外我没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我的两次公开讲话都有全程录像,这是有据可查的。何说,此前我受评委会委托,在综合各评委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颁奖词,我对“消贫奖”的任何言论都不可能超越颁奖词的范围。
事实上,我本人的习惯是从来不对任何个人和企业发表任何言论,针对“消贫奖”更是如此。我作为主办方的代表,我个人在任何场合都没有权利、也不可能发表任何有可能误导评审委员会专家的言论。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既然邀请到了林毅夫、江平、徐永光等专家加入到评委会,这种评奖的独立性也是必然的。
中国有句话叫“好心肠不一定会办好事”。作为一个慈善组织,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使命是“遵循善心、播善扶贫、修炼自身、成就他人”。我们举办“消贫奖”评选活动的初衷,也是希望达成“播善扶贫”的目的,没想到却因为我们工作的失误给少数企业和个人、其中还包括我们的获奖者的名誉带来损害,这的确并非我们的本意。
尽管对新闻稿的确认、审核,在管理程序上应由秘书处把关,但是基金会管理上出现如此失误也是我的责任。我本人首先代表基金会向相关的几家企业表示郑重道歉。
王行最:管理不严谨,我负主要责任
10月16日晚,我们举办了“消贫奖”揭晓主题晚宴。几篇媒体的新闻报道最早在第二天早上就已发布了。但是由于17日我参加了有关“消贫奖”的一系列活动,当天晚上为“消贫奖”的相关事宜忙到深夜,所以,我知道这个新闻时已是18日早上了。
也是在18日,我们相继接到了这几篇新闻报道所涉企业——大连万达的问询电话,和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称内蒙古青基会)(黄如论申报“消贫奖”的推荐机构)的抗议函。我随后立即与何会长进行沟通,他表示他从未在任何场合发表过质疑任何企业捐赠额数字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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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揭秘国内首起慈善捐赠数额认定风波调查
全都留给曾经2010-11-02 16:26:50 发表
于是,19日,我与李利副秘书长首先赶到大连万达,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了解情况。从大连万达返回后,我开始向同事询问有关何会长评论企业捐赠数据的消息来源,最后得到确认,原来消息来源是我们自己的新闻通稿。
得知这一事实后,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向企业进行当面说明和道歉。因为,第一,新闻稿上被冠以何会长“引语”的相关报道肯定给相关企业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我们应对此负责。第二,报道中的一些措辞也不符合真实情况,我们理应为企业做澄清。
于是,20日,我们开始向报道所涉企业进行约访道歉,其中我安排同事与世纪金源集团文化宣传中心主任苏忠先生联系,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对何会长进行了措辞较严厉的评议。不过,苏忠先生并没有接受我们的见面请求,我们只好通过内蒙古青基会秘书长转达我们的歉意。
康晓光:不应该把评委的内部讨论公开
将评委的内部讨论公开出去,并对部分参评者和获奖者的声誉造成损害,评委们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由于中国慈善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和慈善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我国确实存在着捐赠额数据缺乏第三方认证甚至捐款不实和媒体报道完了并不实际捐款等情况。“消贫奖”的评委们对此都比较了解,所以他们围绕评选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情况进行讨论也是正常的,这是一个健康、公正的评委会的表现,只要我们的投票是独立公正的,就不会对我们的评选结果产生影响。
按照我们的规则,评委会的内部讨论是不应该向公众公开的。我们应该公开的是对获奖者的评价和评奖的结果,这些都已体现在我们的颁奖词上。所以我认为,今后“消贫奖”评委会应严格对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在推动慈善制度建设的探索中倍感压力
康晓光:针对我们这次评选的疑问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查验捐赠发票作为评选依据是否合理;第二,评奖程序中,参评者接受评委会的直接问询是否是必须的;第三,部分获奖者的捐赠额数据为什么与评委会最后认定的捐赠额数据不一致。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上面提到过我国的慈善制度规范化还不是很成熟,所以一些捐赠方宣布的捐赠数据、媒体报道的捐赠数据、甚至受捐方认可的捐赠数据水分比较大。而这个问题绝不是个别现象,还有相当大的普遍性。针对我国的国情,我们在设立评奖规则时,规定参评者评选要以查验捐赠发票为主。
尽管如一些人说的,捐赠人向乞丐和农民的捐款是没有票据的,但是我们认为,参加我们捐赠奖评选的不少企业和个人的捐赠都是以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来计数的,即使将向乞丐或农民捐款的数额累计起来也不会对整体数据产生太大影响。况且,我们规定即使没有发票,收据也是认可的,更何况有些捐赠你只要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我们也都认可。
第二,对于参评者我们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机构或个人向基金会进行申报以后,我们理应对其所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实,而进行核实最有效的方法便是与其机构或本人进行直接沟通。黄如论先生通过内蒙古青基会向“消贫奖”组委会办公室进行申报,我们希望与他本人取得联系无可非议。他申报时所指定的我们能联系上的联系人没有接受我们的核查要求,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对他的捐赠情况就能进行质疑。既然申报是自愿的,对方同样可以随时撤销申报。
对于第三个问题,我们所核实的大连万达的捐赠数据依据的是企业填报的自2005年以来企业对于扶贫事业的慈善捐赠。这个数据小于企业整体的慈善数据统计是正常的。
至于部分参评人为什么会落选,这是评委会投票的结果,无法用一致的结论来概括,我们只能尊重和公布评委投票的结果。
何道峰:在国外,有专门的审计机构对企业的捐赠情况进行审计,而我国在捐赠信息的披露方面存在制度缺失,也缺少一个行业自治组织来管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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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揭秘国内首起慈善捐赠数额认定风波调查
全都留给曾经2010-11-02 16:26:50 发表
“消贫奖”想作的探索是通过扬善从扶贫慈善的角度来观察企业捐赠的认定、瞄准和效率,绝不仅是单纯地比较企业捐多捐少。企业捐多捐少都不是必须的,是一种企业自觉的社会责任的表现,因此,引导企业关注捐赠的质量、瞄准和公益扶贫效率可能更加重要。
公益组织要学会在挫折中成长
康晓光:首先,我们奖项的设立比较合理;评选委员会的专家是专业的;评选的过程是公正、客观的。
以奖项的设立而言,我们根据一个健康的扶贫事业在中国需要哪些要素,将“消贫奖”的奖项设计为五个奖别。首先扶贫事业要有各方面人物的积极参与,我们便针对个人专门设立了感动奖;第二,扶贫事业需要资金投入,而最重要的资金渠道是社会的捐赠,于是我们设立了捐赠奖;第三,扶贫理念、做事的方式方法、组织管理、监督问责等需要知识创新,我们又设立了创新奖;第四,扶贫事业既需要国内的、也需要国际的支援和帮助,而且我们也鼓励中国的机构走向国际开展慈善工作,我们又有了全球奖;最后,针对在扶贫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我们又设立了成就奖。所以,我们的奖项设计较科学、合理,应该说是具有专业精神的。
何道峰:“消贫奖”捐赠奖的评选有四个标准:第一,捐赠额,当参评者其他条件相同时,这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评选条件;第二,捐赠人的捐款是否交给了有执行力的机构去执行了。第三,捐赠的惠及对象是谁。第四,有没有建立问责制度。很多跨国企业都有社会责任部,对自己的捐款进行跟踪,以保证捐赠确实是瞄准受赠人的。
康晓光:捐方、受捐方都应该受到监督。善良的人更应该讲诚信。你如果捐了1块钱,却谎称自己捐了1万块,这难道不是欺世盗名?况且捐赠人还会因其捐赠受到社会的礼遇,得到免税待遇。
过去,在我们许多国人心中认为,捐赠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社会行为准则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捐赠实质上成了一种社会责任,捐赠人公开自己的捐赠行为和捐赠数据也变成了很重要的事。这不仅因为捐赠人、尤其是具有公众影响力的捐赠人,他们的一举一动不仅影响人们当前的行为,还会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行为。这些社会公众人物或者知名企业、机构,他们的行为就是社会的标杆,更何况,许多捐赠人还因为他们的捐赠,获得了公众所赋予的崇高的社会荣誉和社会地位。
王行最: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这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疏漏,做一个慈善组织的管理者其实挺难的。当年何道峰执行副会长将担子交给我时,他对我说:发展速度快慢并不绝对重要,风险控制将是我的第一要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谨记“警钟长鸣,如履薄冰”。如今,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规模更大了,更受社会关注了,我们更应保持谨慎、细致、严格、精确的工作作风。这次,由于对新闻稿的审核把关不严,给几家企业、也给我们自己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为我们今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当然,基金会所长期传承下来的优良工作作风,我们一定会坚定不移地继续发扬光大。我认为,一个机构本身的公信力,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项目执行力,即应如何做到把项目按照透明、高效的原则执行好,并产生良好效果,完成捐赠人交给的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另外一个是项目透明化。我们应做到愿意且能够把项目执行过程、项目执行结果向社会作出披露,进行公开。目前来看,我认为我们基金会在上述两个方面的表现还是得到大家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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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揭秘国内首起慈善捐赠数额认定风波调查
全都留给曾经2010-11-02 16:26:50 发表
康晓光:从短期看,这次事情对“消贫奖”肯定有负面影响。但从长期看,我们会把坏事变成好事,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严谨扎实,办公室具体的管理环节,也会做的更严谨。主办方和评委会现在都在积极努力,帮助受到误伤的个人和企业挽回不好影响。“消贫奖”不会因此而停下,今后只会做得更好。
何道峰: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对今后“消贫奖”的评选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因为扶贫基金会对这个事情应该承担的责任都愿意去承担,不能因为这次失误,就否认“消贫奖”的探索意义。我相信我们以后会做得更加严谨,不会因为这点挫折就止步了,我们都是从挫折中成长起来的,错误和挫折会使我们变得更加成熟。常言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所有事情都要看是否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社会的进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总要做些建设性的东西来推动这个进程。政府做政府该做的事,民间做民间该做的事,企业做企业该做的事,媒体做媒体该做的事,不满足于名人的炒作和表面的争吵,而是做些深入的思考和良性的互动,这样,社会才会向良性和谐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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