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者的银行资产是抽查还是全查,对初审复审弄虚作假者是否处罚,零资产申报者是否算虚假申报?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针对深圳二次保障房申请受理复审公示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接受记者提问。对媒体关心的一些问题,相关官员表示,将会严格按照相应法规政策执行。昨日的发布会并未做出任何明确答复,而审查和监管之难也让主管部门困惑。
处罚弄虚作假者要看终审
在此次复审中,1472户不合格者出局。市民最想了解的是,这些人为什么出局?若是虚报假报申请信息,该受何种处罚?这也是昨日市住建局新闻发布会上的焦点问题。相关官员表示,是否处罚,怎么处罚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据介绍,本次复审不合格信息共计1472份,其中申请家庭总资产超限的221份,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条件不合格的285份,申请家庭有房地产或曾交易记录的474份,其它问题(包括计生问题、婚姻问题、工资与社保问题、主动放弃、年龄问题、材料不齐、低保户、家庭组成、户籍问题等)492份。
在发布会上,媒体援引最多的是今年7月开始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该条例中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单身居民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或取消其轮候资格,处5000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或取消其轮候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昨日,市住建局的相关官员指出,在初审、复审中发现的问题,目前还在审核过程中,只能说涉嫌不合格行为,具体是否真正弄虚作假还要到终审才能确定,“终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定会处理”,但初审复审中的不合格情况是否处理,还要做进一步研究。
住建局法规处的官员也指出,从初审到复审有个时间跨度,而明确处罚条款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是从7月开始实施的。这次保障性住房从去年底开始申请受理,复审工作则到上月底才结束。市住建局表示,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将在终审环节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认定,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在终审后公示名单。
“九查九核”是抽查全查结合?
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是全市保障性住房受理工作的具体主管机构。该中心相关官员昨日透露,在保障房终审阶段的“九查九核”中,对申请者银行资产的调查是全查和抽查相结合。一语惊人,全场哗然。
该官员赶紧补充:2008年深圳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采取的是全查。她说,这次终审是否抽查则要看申请者的资产申报情况,“应该可能是全查吧”。
在复审公示15天后,将迎来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体系的最后也是最重要一关,即市级终审。主管部门多次强调,将动用全国各大城市罕见的联合性终审,即联合民政部门,并在市公安、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下,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这就是“九查九核”。
根据昨日相关官员介绍,在这个号称最严的九查九核中,审查银行资产竟是抽查和全查结合。一些记者直接质疑,资产审核上,即使全查仍然存在众多漏洞,要是抽查“就太恐怖了”。
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官员最后答复说:“这次应该也是全查吧。”
■焦点话题
投诉核实结果是否需要公布?
“你们拿纳税人的钱,为什么不去好好查?”昨日发布会上,不少媒体记者指责主管部门并未真正对待媒体曝光和社会投诉。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官员说,他们对每宗投诉、每一个信访都会仔细核实,上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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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复审1472户出局 申请依旧问题多多
2 回复:深圳保障房复审1472户出局 申请依旧问题多多
yao62369322010-11-02 23:15:58 发表
从今年初桃源村(资料、论坛)三期停车库被曝出现众多豪车以来,南都等媒体持续揭露保障性住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出租转租等情况普遍。随后,在保障性住房初审复审公示中,又出现如申请者住豪宅、零资产等一些疑点。房价凶猛下的深圳,保障房问题无疑成了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局相关官员诉苦说,他们在实际调查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上门取证尤其困难,当事人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也以租房等名义明察暗访过,但没什么用。”
“曝光、投诉的没一单是真的?难道媒体都是虚假报道?”有记者质疑。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官员说,感谢大众和媒体的关注,其实初审复审公示目的也是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不过,对于投诉核实结果是否需要公布的问题,该官员表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主管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该条例第三十五条则明确规定,在终审后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主管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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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局相关官员诉苦说,他们在实际调查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上门取证尤其困难,当事人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也以租房等名义明察暗访过,但没什么用。”
“曝光、投诉的没一单是真的?难道媒体都是虚假报道?”有记者质疑。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官员说,感谢大众和媒体的关注,其实初审复审公示目的也是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不过,对于投诉核实结果是否需要公布的问题,该官员表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而《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主管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该条例第三十五条则明确规定,在终审后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主管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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