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未使用证监会苦心兴建的固定收益交易平台, 央行认为,若使用该平台公开市场操作的深度和尺度将大大减小。
引入商业银行,是证监会增加流动性、做大交易所债市的夙愿。“这是底线,否则一切免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财新记者。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中,交易模式已较前大为不同。核心内容是明确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市的交易平台,为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而并非此前证监会苦心兴建的固定收益交易平台。而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交易平台机制完全不同,是适用于散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连续竞价交易机制。这也意味着,证监会、交易所为吸引商业银行入市所做的“基础建设”并未派上用场。
知情人士介绍,央行认为,一旦商业银行获准进入交易所债市的固定收益交易平台,后者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一样,意味着出现了两个重复的交易前台,那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或将会分流到交易所的固定收益交易平台,公开市场操作的深度和尺度将大大减小。央行称这可能会大大削弱其宏观调控手段。
目前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主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这也是证券交易所永远无法比拟或取代银行间市场之处。
1997年,交易所市场发生“327”国债的恶性案件,造成不小的系统性风险。当时在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下,商业银行集体退出了交易所债市。此后,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央行一直禁止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而专心于发展银行间市场。商业银行一直是债市的主力军,这一市场分割的自然结果,是交易所债市发展停顿,而银行间市场逐渐成长为债市的主要平台。
但建立统一的发行规则、顺畅的转托管制度及统一的监管,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一直是市场唿吁多年的重点。
证监会近年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吸引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包括着手规范债券交易结算行为,并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制度的改革,针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回购制度方面曾经存在的风险,建立针对机构交易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下称固定收益交易平台)等。
2008年12月13日,为配合“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促进经济复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金融30条”,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并确定相关事宜由证监会牵头协调。这是中国证监会经过较长时间运作后获得的政策突破,亦被视为促进交易所债市大发展的关键性举措。
2009年1月19日,证监会和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试点期间商业银行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交易平台交易,从事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券品种的现券交易等。
“我们希望借此能够建立一个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投资者可自由选择进入哪个市场,还可以统一后台支持系统。”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王林当时如此表述。
此举引发央行较大反弹。因为交易所的固定收益平台复制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即适合债券的大宗交易特征的“一对一”询价交易机制,相当于“另起炉灶”,被认为是和银行间市场明显的“重复建设”。对此,双方一时争执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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