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下称《办法》),将基金销售机构的注册资金要求从2000万元人民币降低至500万元人民币。这被业内人士认为鼓励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出现。更通俗理解,则意味着将来基民买基,可以在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网站直销之外,多了一种类似逛第三方基金机构开办的“基金大卖场”、“基金管家”选购的渠道。
根据《办法》,基金销售机构的组织形式将被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注册资金要求从2000万元降至500万元。由于门槛过高,截止9月底,共有130家机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包括银行、券商、投资咨询机构等。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还未有一家获批。
上海阿尔法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庄正介绍,基民以往习惯于在银行买基金,但一项空白却被忽视首次买基,银行都很重视推广;买基后何时调整配置、如何根据行情诊断,银行做得工作却很少,而这刚好是独立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优势。
创立于2007年的好买基金总经理杨文斌,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办法》将刺激大量民间基金销售机构破土而出,发挥鲶鱼效应,带动基金产品创新。而好买待法规正式出台后将尽快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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