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没有电、水、暖,连通往大楼的道路都没有,这楼房还能用吗?!” 昨天,在市二中院,原告语文出版社的代理人直陈楼房诸多问题,请求法院判决退房。法庭上,被告北京鹏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退房,但拒绝承担相关损失。
原告语文出版社是教育部的直属单位,国营企业。其诉称,2007年11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近1亿元的价格购买了被告开发建设的坐落于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的鹏睿大厦。在合同中被告对鹏睿大厦的上水、电、永久性化粪池、下水管道、道路等作出了承诺。但时至今日,房屋已交付将近两年了,被告仍未能按约定提供该道路,致使原告虽然购买了鹏睿大厦但因无路可以通行,而无法实际使用鹏睿大厦。此外,该大厦的水、电、暖,以及消防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均未达到使用条件。据此,原告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近1亿元的房款以及利息,以及相关损失等。
“我们同意调解!”法庭上,被告鹏睿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同意解除买卖合同,返还房款,但拒绝承担相关损失,对此,原告方当庭表示不能接受。调解未果,法官宣布进入审判程序。针对通往大厦无路可走的起诉,被告代理人称,从合同约定来看,双方约定内容是:“从该房产前通向东四环达到临时通行(水泥)路面”,目前的道路符合“临时通行”这一约定,公司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庭审结束后,记者前往位于东四环外的鹏睿大厦。通往该大厦没有专门的道路,要到达大厦,必须经过另一家单位的大门,借用该单位道路通过。这是一幢11层大楼,地上共10层,地下1层。尽管还未投入使用,但楼体已显得有些陈旧。接近大厦时,语文出版社负责人王先生再三提醒要小心,“前几天,外墙体还出现瓷砖脱落现象!”记者看到,由于大厦没有供暖设施,守房工人裹着厚厚的被子,这名工人说,本来想买个电暖器,可大厦没有电。“存在这么多问题的大厦,真不知当初建设的时候怎么通过验收的!”王先生生气地说。
据了解,二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楼房没有电、水、暖,连通往大楼的道路都没有,这楼房还能用吗?!” 昨天,在市二中院,原告语文出版社的代理人直陈楼房诸多问题,请求法院判决退房。
原告语文出版社是教育部的直属单位,国营企业。
“我们同意调解!”法庭上,被告鹏睿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同意解除买卖合同,返还房款,但拒绝承担相关损失,对此,原告方当庭表示不能接受。
庭审结束后,记者前往位于东四环外的鹏睿大厦。
据了解,二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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