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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xixi16012010-11-03 23:57:12 发表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 年9 月15日上午9:00 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议案全文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2,724,6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424
(三)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冯晓江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陈景春董事及独立董事王栋因出差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3人列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逐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比例
(%)
反对
票数
比例
(%)
弃权票数
比例
(%)
是否通过
1
《关于出售本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票的议案》
242,724,624
100%
0
0
0
0
是
2
《关于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的议案》
242,724,624
100%
0
0
0
0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关传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2、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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