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茜 (成都商报评论员)
包括曲美在内的10余种可能增加患病风险的减肥药终于被“禁绝”,但是其他没吃过此药的人,也并不能就此松口气,因为实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含违禁成分的药或食物,还在或明或暗的地方横行。
衣食住行,小到个人性命,大到国家安稳,若总是走“先上市—出问题—再调查—再退市”的事后逻辑,就等于是放任一场由全社会参与的双盲试验,你根本不知道进口货有没有害,但说不定啥时就会有人出来宣布“试验”失败,而你,恰好是某一场试验的牺牲品。
减肥药事件一出,少不了又是一次骂声震天。人们很不理解,为什么很多问题总是国外先发现国内才惊觉?人们其实也不相信,做一次医学试验拿到一个确定安全的权威数据后再允其上市,是不是真的这么难?
有关解释暗含一个可怕的逻辑,“(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决定停止……”请注意“大于”二字,这意味着,在这种违禁成分能否上市的权衡中,只有效益和风险才是标准。若风险“小于”效益,哪怕明知有害也可大放绿灯,若风险“大于”效益,被禁绝才可能提上日程。在“效益”与“风险”的天平上,消费者安危被严重忽视。
像“西布曲明”等减肥药,明明从上世纪出现之初就一直存在争议,为何可以任其存在十余年。专家称,减肥药98%都是通过加入违禁成分达到减肥效果,如中枢神经抑制剂导致“厌食”,神经利尿剂导致“脱水”,泻药导致“腹泻”……
细观我们的生活,有害无利的东西又何止减肥药。比如:大米增白剂,让米变白的后果是营养流失、香味消失;三聚氰胺,除了提高虚假营养指标外,对身体毫无益处;至于一滴香等化学添加剂就更不用说了。对这些违禁成分,能否在准入法规中”一刀切“,只要有危害就彻底说NO,而不要规定一个所谓的安全标准,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
商家赚钱税收增加,这是好事,但民生安全才是第一法则。只有将一切违禁成分从衣食住行中禁绝,才能在衣食住行中彻底消除“人祸”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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