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天津市委等4家机构最新完成的一份未成年人上网问题调查报告显示,超过65%的未成年人没有接触过色情、暴力、赌博类网站,而在上过此类网站的未成年人中,多数并非出于意愿,而是在网络信息搜索、网页浏览过程中受到了诱导。
这项调查涉及天津地区11854名18岁以下学生和1277名1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以及10150位家长、1490位教师、1143位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相关的工作者。
在未成年学生中,承认主动接触过色情、暴力、赌博类网站的占5.12%,无意间接触上述网站的达到26.34%。在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中,9%接触过此类网站,无意间接触的达到25.08%。
“防不胜防”的网络不良信息,是家长和教师眼中未成年人上网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不良信息太多”分别被38.84%的家长和43.84%的教师视为互联网的最大问题,远高于“网络游戏不健康”5.46%和3.86%的认同率。
调查组还发现,未成年人对网络的兴趣度其实不高,与其说一些青少年容易“沉迷网络”,不如说容易“沉迷网络游戏”。对网络“兴趣一般”和“没什么兴趣”的未成年人超过70%。从兴趣点来看,无论未成年学生还是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网络最吸引人的部分都是游戏,感兴趣者分别占到40.5%和34.8%。
根据调查结果,网吧是仅次于家庭的未成年人第二大上网场所。我国法规规定,网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60.46%的未成年学生对调查组表示,去网吧上网时没被询问过年龄,62.86%的未成年学生没有被拒绝入内。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中,72.59%的人没被问过年龄,77.84%的人没被拒之门外。
这份报告指出,网络是一个利益空间,营利性是一些网络信息传播者在网络中传播“少儿不宜”信息的主要驱动力。应当规范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网络氛围,对于影响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违规行为“零容忍”。但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网络环境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做出规定的法律或者规章。
调查组还建议提高未成年人的综合媒介素养,增强他们在网络环境下的自我保护与社会适应能力。报告指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教育目前多是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部分,教育方式和内容仍然停留在基本知识和上网技巧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如将媒介素养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课程等。 (记者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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