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修订版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已于9月底递交证监会,另将完善小额快速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配套制度
【财新网】(记者 刘卫)10月29日,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出席第一届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时表示,创业板运行已满一年,需要特殊制度创新,深交所将尽快完善适应创业板市场特征的制度安排。
陈东征称,应尽快完善小额快速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配套制度,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创业板企业的长远需求,更充分地实现创业板的功能定位,为创业板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他还表示,深交所已于9月底将修订版的创业板退市制度递交证监会。他说,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的建立健全,将会与发行制度的深化改革形成良好的互动,有利于实现更为科学合理的估值与定价,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与基础制度建设的根本方向。
陈东征称,在创业板的各项配套制度中,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的退市制度可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优质企业,同时可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真正保护。
当日,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称,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是一个“挑战”。主板市场从2000年开始就有退市制度,现在已有几十家的退市公司。他说,“当退市真正面临到投资者、上市公司身上的时候,是很难接受、很痛苦的过程,这是我们一个很大的挑战。”
此前,深交所内部一位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目前证监会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研究酝酿一个统一的退市管理办法,并准备在创业板“先行先试”直接退市创新制度。但由于“历史包袱太重”,步履维艰。
9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曾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很难在年内推出,没有具体时间表。宋的讲话被业界认为是管理层拖延创业板退市制度的重要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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