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体近日报道,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协会日前通过《线上游戏定型化契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一下简称《事项》)。该规定将对网游玩家的消费者权利进行更为详细的保护。
七天内可无条件向贩售业者或游戏运营商退货
根据该规定,台湾玩家购买网游虚拟物品也可享七天无条件退货了!未来消费者买虚拟物品、游戏账号或付费下载相关软体,七天内可无条件向贩售业者或游戏运营商退货,新规定最快将在十二月生效。
消保会官员陈星宏对此表示,依新修正规定,未来玩家到便利商店等实体商店购买网游软件、虚拟物品、新资料片等,或付费下载相关软件,卖家须在七天内无条件接受消费者退货;若贩售业者不处理或无法处理时,网游运营商须负最后退费责任。
而新修正的《事项》也将游戏点数比照礼券,要求不得规定使用期限,也不能拒绝消费者退点数。陈星宏解释,游戏点数如同预付型货币,如果消费者买了之后不想玩,想将剩余点数退费,业者不得在拒绝,但可依比例或扣除必要的手续费。
玩线上游戏最常碰到帐号被盗、物品被偷等问题,《事项》规定,消费者若要求纪录,游戏业者不得拒绝,而且查询费用不得超过两百元。
另外,若发现宝物被其他玩家非法偷走,运营商应负起查证归还的责任,但若其他玩家是用正常方式取得(如在不知情下向偷窃者购得),运营商可不将宝物归还原玩家,但须与原玩家协商赔偿方式。
再者,若运营商发现玩家利用外挂干扰游戏公平,须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不得无预警关闭帐号。另外,运营商也应载明游戏分级,适合或禁用年龄范围,方便父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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