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国内企业再次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针对中国的复合地板提起“双反”调查。据了解,自2004年加拿大首次对我国烧烤架产品发起“双反”调查以来,我国已先后遭受“双反”调查37起,连续15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4年成为全球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其中,美国自2006年双反第一案“铜版纸案”开始,针对中国产品实施双反调查却愈演愈烈,“双反”调查现已达到共23起,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仅2009年美国就对我国发起10起“双反”调查。而此次的“双反”事件将给地板产业更直接的打击。地板企业将如何在“双反”环境下成功捍卫自己的权益?
积极应诉 维护自身权益
本次“双反”案件将给国内很多地板企业都带来不小的冲击,特别是出口型企业将在此次调查中深受打击,如地板销售的遏制,国外市场价格的遏制,让地板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一些小企业更是面临生存的危机。其实,自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以来,中国出口产品就频频遭遇国外反倾销,其中美国是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可即便是美国“双反”这把尖刀来势再凶猛,给地板企业带来的损失与伤痛再大,地板企业还是要为自己的切身利益积极的行动起来,需尽全力进行应诉。
纵观过去针对我国的双反案件,我们也曾应对过美国的双反调查,并最终胜诉。如今年上半年我国金属丝网托盘双反调查中国获胜企业用300万挽回了3亿,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收到美国商务部发来反倾销初裁结果,被告知获得零税率等等。这些鲜活的案例充分说明,胜利是不会自己跑到我们的口袋中来的,是需要我们付出巨大努力的。所以,在此次事件中的涉案企业要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就要积极的参与应诉。当然,企业在行业协会的牵头下,以团结的形式应诉比单打独斗把握更大。
不行动 要么缴税要么退出
在我们翻阅以往资料时,不乏不积极应诉导致败诉的涉案企业。此次“双反”对以做委托加工为主的出口型企业影响最大,而据介绍,国内木地板行业近几年每年的产值可达450亿美元左右,目前美国市场占中国地板出口市场的1/3,据美方统计数据,2008年和2009年我国涉案产品出口总额分别为1.48亿美元和1.2亿美元。如果美国最终征收重税,将促使更多的外贸企业转向国内市场。
而本来出口企业利润就不高,如果缴纳如此高的关税,出口型企业将无法生存。而企业出口的减少将直接影响企业产能。由于没有自主品牌和相应的销售渠道,压货太多,企业生存将比较困难。所以摆在所有地板出口企业面前的可能有两条路:要么被迫缴纳高额税收,要么放弃美国市场。更糟糕的是,如果中国地板企业败诉或者放弃美国市场,其他国家也将仿效美国的做法,形势将更为严峻。
应诉工作艰苦而漫长 要准备充分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对于规模及实力不足的企业,打这类官司需面临重重困难以及相对较高的费用,容易被吓倒。如果企业平时经营管理上不大规范,应诉就会更为繁琐,费用也会更高。而本次初裁结果预计在12月5日发布,明年5月14日做出终裁,企业可能要派代表参加听证会。虽然涉案有169家企业,但不可能普查,很可能只抽三到五家,因此抽查企业都要拿得出规范的财务报表以及企业原始材料等。可以说,这次应诉工作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因此,在此次的双反案件中,企业将在协会组织和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积极完成应诉的相关工作。
回复该发言
美双反调查频出 地板企业如何捍卫权益
2 回复:美双反调查频出 地板企业如何捍卫权益
全都留给曾经2010-11-09 14:47:20 发表
此次地板企业主要的抗诉重点将是“产业损害”、“反倾销”以及“反补贴”。其中,“产业损害”更将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为主导,并联合众多企业展开;“反补贴”由政府、协会、企业一起应对。“反倾销”则将由企业自己自行处理,因此就需要参与应诉的企业快速做出反应,并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进行指导,确定应诉初步评估和应诉策略,以打“有准备之仗”,防止出现盲目应诉。
同时组织专门的应诉小组,做好“硬战”准备,认真填写调查机关的调查问卷,充分配合调查机关的调查。审时度势进行价格承诺谈判,以确保企业的出口份额。参加听证会与行政复议,如果应诉企业对最终裁定和复审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所在国的司法机关提出司法审议,要求改变或撤消原裁定或决定。
目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有关损害抗辨的工作已经展开,部分涉案企业已在律师指导下填写初裁调查问卷,问卷将最晚于11月8日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提交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因此企业需在11月7日前(延迟4天)将表格填好提交至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本次初裁结果预计在12月5日发布,2011年5月14日做出终裁。如果抗辩结果显示中国地板产业未对美国产业产生实质性损害,那么“双反”调查将不成立,美方会自动取消指控。
回复该发言
同时组织专门的应诉小组,做好“硬战”准备,认真填写调查机关的调查问卷,充分配合调查机关的调查。审时度势进行价格承诺谈判,以确保企业的出口份额。参加听证会与行政复议,如果应诉企业对最终裁定和复审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所在国的司法机关提出司法审议,要求改变或撤消原裁定或决定。
目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有关损害抗辨的工作已经展开,部分涉案企业已在律师指导下填写初裁调查问卷,问卷将最晚于11月8日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提交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因此企业需在11月7日前(延迟4天)将表格填好提交至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本次初裁结果预计在12月5日发布,2011年5月14日做出终裁。如果抗辩结果显示中国地板产业未对美国产业产生实质性损害,那么“双反”调查将不成立,美方会自动取消指控。
回复该发言
共有2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