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州矿业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湖南证监局责令公司在募集资金等方面问题做出整改。
公告显示,湖南证监局于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近日作出了《关于责令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决定书》(湘证监公司字[2010]5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存在的三会运作方面、募集资金方面、内控制度方面、财务方面等问题进行改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会运作方面的问题
1、公司应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程序、会议记录和信息披露,督促董事、独立董事履职尽责;2、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情况,切实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监督决策职能。
二、募集资金方面的问题
1、2007年首发募集资金项目未达盈利预期。
三、内控制度方面的问题
1、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授权过大,不利于对外投资等风险控制;2、对外投资或增资缺乏严格的审计评估程序;3、公司应加强存货的管理;4、公司应完善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四、财务方面的问题
1、控股子公司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未充分披露风险;2、孙公司新邵辰鑫持续经营性不明确,应对长期投资全额提取减值准备;3、子公司湘安钨业司徙分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充分考虑相关事项;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应按照会计政策统一进行调整;5、公司应对大额应收款项加大催收力度;6、公司应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7、公司应及时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催收和清理;8、公司应加强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
辰州矿业表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在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做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经湖南证监局审阅无异议后,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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