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盛集团周二提交的季度监管文件,公司正面对一项针对公司于2006年到2007年间包装并销售的担保债务凭证(CDO)产品的集体诉讼。
报告显示,诉讼涉及的担保债务凭证产品被命名为哈德森夹层融资1类和2类,包含总额12亿美元的次级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和其他类别住宅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其中后一类别中的许多种抵押贷款担保证券由包括长滩,新世纪,佛蒙特,Countrywide,雷曼兄弟和贝尔斯登在内的多家次级抵押贷款放款机构提供。文件描述的这起集体诉讼于2010年9月,由费城博格和蒙塔古律师事务所代表多名原告发起。诉讼同时将两名高盛集团前高管,彼得奥斯崔姆(Peter L. Ostrem)和达里奥赫里克(Darryl K. Herrick)列为被告,他们两人被指负责了这组产品的设计和销售。
高盛集团在周二的文件中承认,公司将有可能成为多起法律诉讼,监管机构调查和其他机构调查行动的目标,涉及项目可能包括抵押贷款服务,贷款资产销售和担保债凭证产品等。
报告同时指出,高盛集团在第三季度中仅有两天出现交易净损失;任意一个交易日的交易风险净值从之前的2.08亿美元下降到了1.2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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