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发审委定于2010年11月17日召开2010年第21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国电电力增发申请。
2010年8月5日,国电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30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50%股权、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股权。
此外,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投资公司自建电源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项目、江苏公司谏壁发电厂扩建项目、大连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甘肃酒泉热电联产项目、吉林延边州大兴川水电站项目。
2010年8月9日,公司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正在证监会审批过程中。
发审委2010年第216次工作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0年11月17日召开2010年第21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一、参会发审委委员:
冯 渊 何贤波 郭宪明 谢 峰
谢 岭 戴钦公 孔艳清
二、审核的发行申请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发行监管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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