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发审委定于11月17日召开2010年第215次工作会议,审核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51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主要从事液压支架等煤炭综采支护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2007-200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61亿、5.42亿和6.85亿,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317.64万、4799.29万和5721.74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28%。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种出入口控制与管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出入口控制与管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2007-200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4亿、2.22亿和2.44亿,净利润分别为4061.20万、3180.89万和3602.63万。
发审委2010年第215次工作会议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0年11月17日召开2010年第215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一、参会发审委委员:
万 勇 王永新 刘杰生 宋新潮
张晓彤 谢 岭 杜坤伦
二、审核的发行申请人: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发行监管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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