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
  • |
  • 相册
  • |
  • 博客
  • |
  • 爽吧
  • |
  • 点评

房产的其他话题……

返回房产……


我收藏的爽吧……


售楼现场须公示《商品房销售方案》

1 售楼现场须公示《商品房销售方案》
whyme7772010-11-15 16:26:02 发表
为规范楼市建设局再发文
《商品房销售方案》内容格式全市统一,公示内容包括销售物业产权情况、项目建设周期、竣工入伙期及企业对楼盘销售的承诺等信息
近日建设部门下发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即日起,必须在销售现场公示一份已备案的《东莞市商品房销售方案》(简称《商品房销售方案》)供购房者查阅。
目前,东莞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所提交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内容、格式上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为了规范管理,市建设局制定了新的《商品房销售方案》样式版本。即日起,各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均须按新的样式要求提交《商品房销售方案》,如内容不全,将不予受理。
建设局表示,符合要求的《商品房销售方案》经备案后将退回开发企业一份,公示于销售现场,供购房人查阅。
企业保留自有产权要说明
内容格式统一后的《东莞市商品房销售方案》,建设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开发商品房项目中企业保留自有的商品房情况要进行说明。
建设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能有效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捂盘惜售行为,“如果开发商将商品房保留自用,那么在办理确权之前是不能对外销售的,即便后面再卖,也只能当作二手房来卖。”
除此之外,企业保留自用的商品房数量应符合“少量”和“合理”的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普通规模的房地产项目只应留下1~2套商品房自用,当作物业管理办公等场所,如果留下8~10套就不合理了。
工程进度、交付日期需说明
建设局还要求,开发商对商品房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说明和公示,包括开工日期、封顶日期、交付入伙日期都需仔细填写。此举能让购房者对楼盘的建设进度心中有数。
此外,开发商在办理预售证之前,必须要对商品房销售的价格和付款办法进行说明,明确预售价格的调价方式、方法,销售合同以及签约流程,且必须统一使用广东省物价局制定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样式)格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此举能够让购房者清楚地看到价格,防止房价虚高或被随意提价。
新版《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开发商须签订有企业法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及时申请预售,取得预售许可证10天内严格按规定期限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承诺自觉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售款专款专用等内容。
回复该发言
共有1帖子
图片链接:
插入图片  取消
视频链接:
插入视频  取消
音乐链接:
插入音乐  取消
内容: 图片视频音乐
  发帖赢积分  快捷键 Ctrl+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