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他的农业文明相同,传统中国社会也是歧视商人的。传统儒家思想把人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农为本,商被视为四民之末。到了明清两代,中国社会出现重大变化,弃儒从商的人数大增,商人的社会地位也提高了,余英时教授对这种新现象作了详尽的研究。商人数目大增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中国人口自明初的7000万左右增加到明末的15000万,到了清朝干隆晚期,又增至超过3亿,但同期的进士、举人名额却没有相应增加,因此科举考试竞争便越来越激烈。据估计,16世纪,每名秀才在3年之内只有1/30的机会可以成为举人或贡生,落榜的秀才只好另寻出路。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明朝中叶以后的商业发展,以及清政府对商人阶层的照顾。中国有不少经商致富的例子,当时便有“士而成功也十之一,贾而成功也十之九”的说法,因此经商对考乡试失败的读书人很具吸引力。明朝后期宦官弄权,清朝时异族统治,很多儒生不愿意服务宦官或外族,因此转而从商,这也是商人人数增加的原因。
明朝中期以后的小说与戏曲,很多都取材于商人,如《醒世恒言》和《拍案惊奇》中的故事;明清著名文士的文集包括很多商人的墓志铭和传记,而商业书籍也经常以士商合称,如《士商类要》、《士商要览》等。这反映出当时从商人数之多,以及文士与商贾之间的密切关系。余英时借用日本学者的说法,称明清时代是一个“士魂商才”时代,可以说是相当贴切的。
随着社会的转变,新颖的思想也陆续出现。16世纪,王阳明便有“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的看法,即是说士、农、工、商是不分高下的。其后李贽更公开为商人辩护,说商人辛苦勤劳、甘愿承担风险,问“商贾亦何可鄙之有?”他肯定商人的权利欲,并宣扬功利主义,认为每一个人都有私心,而私心是符合道德的。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黄宗羲也极力反对传统的“重农抑商”观念,并提出 “工商皆本”的新论点。他认为“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
美国学者陆冬远用多本明清时代的商业书籍(如《贸易须知》、《商贾便览》等)为例子,说明当时的商贾怎样重新解释儒家思想的含义,使儒家思想更适合这些商贾的世界,这样可以令一般人相信,商贾的行为并没有和儒家传统背道而驰。18世纪的日本大坂商人同样也利用儒家的价值观,给自己塑造一个正面的形象。明清和日本商贾重新解释儒家思想含义,使它能够适合明清和日本的商业社会,与同期西欧的一些新教徒重新解释基督教教义,使其适合资本主义社会(即韦伯所谓的“基督新教伦理”),可以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处。
另一种新观点就是对奢侈的社会功能的肯定。中国传统本来是崇尚节俭、反对奢侈的。但随着明代中期商业日趋旺盛、市场持续发展和消费社会的出现,社会价值观亦开始改变,渐渐出现了肯定奢侈的社会功能的崭新观点,后来包括干隆皇帝也表示认同这种看法。这种观点自然是对商贾十分有利的。
中国社会在明清时代出现的变化令一名西方学者相信,在20世纪以前,商业贸易在中国可能比在欧洲更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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