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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外教单位要接受年检 受理截至今年12月3日

1 聘外教单位要接受年检 受理截至今年12月3日
DRYADDRYAD2010-11-18 00:44:22 发表
半岛都市报报道: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0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已于近日启动,各单位须于12月3日前将年检材料报市外国专家局,详情可登录http://hrss.qing-dao.gov.cn查询。
据介绍,各单位在提交年检材料时,需同时提交在职各文教专家授课作息时间表 ,未聘请外籍教师的单位,需提交情况说明,连续两年未聘请外籍教师的单位,将暂缓注册。材料受理截至2010年12月3日,对逾期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单位,视同未参加年检 ,将暂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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