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新政增加了不少人的购房成本,于是,有的开发商就“顺应形势”,推出分期首付、延期贷款等促销措施,深受市场欢迎。
“只要首付10%,就能买到房子。”最近,上海部分购房者频繁接到一家房屋代理销售公司的短信,推销上海周边城市一处新盘,并被明确告知,购房者可以仅以一成首付就在该楼盘买房。与分期首付类似,日前某知名开发商的高端项目推出延期贷款促销措施,即现在先缴首付、签合同,等到明年4月份以后再贷款。“那时不管是贷款额度还是利率,肯定比现在更划算。”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分期首付新盘正在不断增加,并广受欢迎。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表示,延期贷款不过是给购房人付款时间的延展,但绝不是免责。因为无论是当下贷款或延期贷款,购房人都要支付房款,一旦贷款不出或贷款不足,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有在一定期限内现金补足的约定,而购房人如果无法现金补足,则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最好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情势变更条款,即“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审核通过额度不足申请额度的80%的,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这样万一贷款不出,或贷款度不足,购房人可以免于承担重大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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