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土地财政与地方债,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而这一难题有望在“十二五”期间破解。
记者18日获悉,“十二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思路已经基本形成,其中,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被列为重要任务之一。
另外,正在进行修订的《预算法》也将在地方发债规定上取得突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给予地方发债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撰文指出,将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具体做法上,中央仍将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的立法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
但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则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税政管理是完全由中央政府负责的,省级政府并没有决定税种、税率或者是减免税的权力。地税税种包括营业税、资源税和房产税等。
与税权下放相反的是,有关部门还将规范省以下财政收入和政府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并强化省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提高民生支出保障程度。
在财权下移、事权上移的同时,“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还将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划清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并研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划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目前,地方财政在全国财政收入中占30%左右,但必须承担教育统筹等60%的公共产品开支。
“十二五”财税体制改革思路体现了中央通过深化分税制改革来解决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现状的决心。专家认为,近几年一直为社会各界所热议的土地财政以及地方平台债剧增等问题,症结都在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一些人士认为土地财政与平台债剧增是分税制所带来的结果,但实际上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省以下迟迟没有形成分税制,并出现财权重心上移而事权重心下移现象,最终才表现为土地财政和地方平台债增加。在这种背景下,多位财税专家唿吁继续推进分税制改革,解决当前地方财政困境。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不断暴露出来之后,包括贾康在内的众多专家也唿吁适当给予地方发债权,“开前门,关后门”,使得公共债务处于阳光状态下运行。
编辑推荐五大看点:
省级政府将获税政管理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撰文指出,将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具体做法上,中央仍将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的立法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
显然,这一改革的推进无疑将对扭转土地财政的困局发生作用。
而对于最有可能在哪些税种上尝试放权,多位专家表示,部分已有地方税种难以轻易改动,而在一些新推出的税种上,税率自主选择权下放的空间较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研究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就是一个适合放权的地税税种。“此前,环保税开征的最大争议即在于各地区差异太大,难以制定出一刀切的税收标准。”刘尚希指出,“现在就提供了一种制度上的可能,各省未来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本省经济发展情况和自身的环境保护目标。”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改革资源税,即可在已有的新疆试点基础上扩大改革范围,允许其他省份在合理范围内自行决定本省资源税的税率。”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这样也能够解决地区间资源状况差异过大、难以协定统一税率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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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将获税政管理权 地方发债权酝酿重启
2 回复:省级政府将获税政管理权 地方发债权酝酿重启
jayz04152010-11-21 03:09:16 发表
对于地税的减免权,王朝才认为地方政府可利用这个政策开口扶持地方战略产业发展,“此前地方随意进行税收减免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地市级政府,地税减免权若集中在省级政府应不会加重‘乱减税’的现象。”王朝才认为,“省级政府可以在战略层面上统筹兼顾,为战略性产业减负。”
而关于地方税种征收权,多位专家均表示短期内无下放可能。
地方发债权酝酿重启
另外,正在进行修订的《预算法》也将在地方发债规定上取得突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给予地方发债权。
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营业税将调减增值税征收范围拟扩大
谢旭人表示,首先要强化税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问题,逐步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发展。
增值税是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所取得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地方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
将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谢旭人表示,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如今,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唿声也随之高涨。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高起征点唿声最为强烈。
理论上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因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而引发的社会阶层矛盾,但中国目前个税制度之所以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起征点太低,而是整个税制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全方位的更新。
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谢旭人还表示,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按照适当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的要求,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业税费负担过重,且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通环节税费过多,2税种繁杂,重复征税,3征税范围过窄,4计税依据不合理,5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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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地方税种征收权,多位专家均表示短期内无下放可能。
地方发债权酝酿重启
另外,正在进行修订的《预算法》也将在地方发债规定上取得突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给予地方发债权。
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营业税将调减增值税征收范围拟扩大
谢旭人表示,首先要强化税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问题,逐步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发展。
增值税是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
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所取得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地方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
将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谢旭人表示,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如今,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唿声也随之高涨。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高起征点唿声最为强烈。
理论上说,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因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而引发的社会阶层矛盾,但中国目前个税制度之所以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起征点太低,而是整个税制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全方位的更新。
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谢旭人还表示,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按照适当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的要求,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业税费负担过重,且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通环节税费过多,2税种繁杂,重复征税,3征税范围过窄,4计税依据不合理,5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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