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0证券简称:华茂股份公告编号:2010-02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剩余红利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原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股份数量为47,500,500股。根据2010年2月10日公布的《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延边公路吸收合并广发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0年2月12日更名为“广发证券”,我公司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数量相应变更为5722.95万股。
2010年4月29日,公司接广发证券通知,根据广发证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分配原广发证券2007年、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之剩余红利的议案》,广发证券拟向现有股本中所有未领取过被延边公路吸收合并之前的原广发证券2007年和2008年红利的股份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我公司预计可分得广发证券剩余红利约2,048.00万元。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我公司可确认投资收益约2,048.00万元,占公司上年净利润的28.81%,这将增加公司2010年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50证券简称:华茂股份公告编号:2010-021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重新挂牌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3月24日,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庆市经信委”)拟挂牌转让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40%股份,以下简称“华茂集团”)44%国有股权,但该次华茂集团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挂牌流标。(详见公司2010年3月24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挂牌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及2010年4月23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挂牌转让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华茂集团通知,安庆市经信委拟再次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权”)公开挂牌转让华茂集团部分国有股权。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长交所公字[2010]第21号)于2010年5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ccjex.com),挂牌期限为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31日(每工作日8:00—16:30)。
根据《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本次华茂集团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标的为: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44%的国有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
截止2010年4月30日,华茂集团持有我公司46.40%的股权,安庆市经信委持有华茂集团100.00%的国有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上述股权转让得以实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改变。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华茂集团产权转让具体进展情况。在华茂集团产权挂牌期间,由于其标的股权转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
长交所公字(2010)第21号
一、转让方及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回复该发言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2 回复: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剩余
jdlp10122010-11-21 21:22:01 发表
1、转让方: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转让标的:标的1: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39%的国有股权。
标的2: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
二、竞买人资格及前置性条件
详见《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全文。
三、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出让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31日。
五、报名时间
自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31日(每工作日8:00-16:30)。
六、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1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亿元,标的2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否则视同弃权。
七、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报价)。
八、电子报价时间
标的1:另行通知;标的2:在标的1成交后另行通知。
九、电子竞价时间
标的1:电子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电子竞价阶段。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标的2:电子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电子竞价阶段。报价最高且最高报价不低于设定的底价者为竞得人。
十、电子竞价(报价)起始价
标的1:人民币89950万元
标的2:人民币11533万元。
十一、电子竞价(报价)加价幅度
标的1: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标的2:人民币1元或其整数倍。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3-3117729
传真:0553-3117971
联系人:翟小姐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98号工行大厦二楼
公告全文详见本所网站(网址:http://www.ccjex.com)。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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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让标的:标的1: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39%的国有股权。
标的2: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5%的国有股权。
二、竞买人资格及前置性条件
详见《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全文。
三、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出让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31日。
五、报名时间
自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31日(每工作日8:00-16:30)。
六、竞买保证金
报名时,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标的1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亿元,标的2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否则视同弃权。
七、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报价)。
八、电子报价时间
标的1:另行通知;标的2:在标的1成交后另行通知。
九、电子竞价时间
标的1:电子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电子竞价阶段。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标的2:电子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电子竞价阶段。报价最高且最高报价不低于设定的底价者为竞得人。
十、电子竞价(报价)起始价
标的1:人民币89950万元
标的2:人民币11533万元。
十一、电子竞价(报价)加价幅度
标的1: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标的2:人民币1元或其整数倍。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3-3117729
传真:0553-3117971
联系人:翟小姐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98号工行大厦二楼
公告全文详见本所网站(网址:http://www.ccjex.com)。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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