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24日-2010年10月25日
2、召开地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永庆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304,311,834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28,869,0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486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9,522,1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91%。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均为非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未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69,083股。
表决结果:同意27,597,183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42% ;反对 1,271,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58%;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通过此议案。
三、网络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 田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5日下午2:30(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24日-2010年10月25日2、召开地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会议室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4、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马永庆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304,311,834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审议《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均为非关联股东,关联股东未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27,597,183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42% ;反对 1,271,9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58%;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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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一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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