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想进小区为业主装修房子,竟然得向小区保安队长刘某等人上交不菲的保护费。近日,龙岗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李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半的刑期。
被告人刘某原系龙岗区布吉街道一高档小区的保安队长,被告人李某则是该小区一家干洗店的老板。两人本应本分地为小区业主做好服务,却联手操控小区业主的装修工程,向包工头强索保护费。
2008年11月,刘某以小区保安队长的身份找到承建装修工程的龙某,称其工程属于违建,要求龙某按每项工程的大小,交纳1000到1.5万元不等的保护费,否则就不让装修材料进小区,若私自开工,则会遭到保安的驱赶、恐吓甚至殴打。被告人李某自称小区的“老大”,手下有数名“小弟”,称小区内的装修工程应按户给他2000元是“道上规矩”,扬言若不按照规矩办,就要砍断龙某一条腿。因拒绝给钱,龙某多次遭到殴打,自己的金杯车也被人砸坏。同年11月24日,龙某为解决此事与李某等人面谈,被李某及其手下挟持并索要1万元。龙某的妻子报警后,警方将李某、刘某等人相继抓获归案。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截至案发时,被告人刘某、李某等人已勒索龙某25次之多,共计2.2万元。龙某的装修工程并非违建。此外,尚有数名包工头因在上述小区为人装修房屋而遭到类似勒索。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