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孙天明 2004年9月,深圳确立了全市52个问题楼盘,也就是俗称的“烂尾楼”。来自市规划国土委的消息显示,目前,这52个问题楼盘中已经有46个被盘活,尚剩余6个未盘活,目前也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由政府牵头协调处理。
政协委员唿吁彻底解决烂尾楼
2004年9月29日,深圳市政府为了解决烂尾多年的全市烂尾楼盘,确定了子悦台等52个问题楼盘,规定可以采取合作建房或者直接置换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来盘活,并制定了免除拖欠地价款利息、滞纳金、土地使用费及顺延土地使用期限起始时间等优惠政策。
经过几年时间,问题楼盘处理有所进展,不过,仍然有部分楼盘未能盘活。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唿吁深圳加大力度,彻底解决问题楼盘。市政协委员陈治民表示,“烂尾楼”对深圳的城市形象负面影响极坏,有的不仅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还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
市规划国土委近日答复陈治民委员提案时介绍,截至今年7月15日,全市52个问题楼盘中有46个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得以盘活。目前还剩余6个问题楼盘未盘活,分别是位于罗湖区的金利华大厦、新世界大厦、新世纪广场,位于福田区的富豪花园,位于南山区的邦达花园,位于宝安区的金银城。
两种情况影响楼盘盘活
这6个未盘活“烂尾楼”中,金利华广场、富豪花园、邦达花园属于原开发商破产、被注销、下落不明或存在纠纷,新世界大厦、新世纪广场、金银城属于新介入的开发商收购的产权份额不足、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况。
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剩余6个问题楼盘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由政府牵头正在协调处理,不过,由于问题楼盘产生原因复杂,涉及主体较多,对于是通过司法程序还是由政府出面处理,需要全盘考虑,谨慎实施。因为进入司法程序,可节约行政成本,但由于小业主尚未取得房屋的物权,仅支付了全部或者部分购房款,其对开发商享有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小业主的权益较难得到全面保护。而如果启动债权收购程序、股权收购程序或债务重组程序来实现“烂尾楼”的盘活,虽然有利于保护小业主的合法权益,但却使得行政成本较高。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