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地区50个重点村项目审批权将下放到区一级。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其中,纳入市级绿色审批通道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和劳动力安置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及招投标核准,均下放到区一级,由各区投资主管部门办理。
截至11月23日,发改委未正式受理的与50个重点村城市化改造直接相关的、已经纳入市级绿色审批通道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和劳动力安置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及招投标核准由各区投资主管部门办理。
其中,项目核准前原应报市政府批准的50公顷以上的土地成片开发项目、总建筑规模5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公寓、写字楼项目及总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项目,将不再由发改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固定资产直接投资项目按现行体制审批。(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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