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11月26日报道其实,“怪方”也罢,“偏方”也好,只能治好城市交通拥堵便行。
最近,某地因一则治理城市拥堵的法规,成为了外界关注的焦点,也再次将城市拥堵问题摆上了桌面。
根据该地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一条内容: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这便意味着,如果你没有车位,就无法购买车辆。此消息一传出,便遭到了网友的质疑:“按照此法,是不是生孩子,就必须先买一套房子;要放屁,先得脱掉裤子。”
从事件本身来看,折射出几点问题:汽车保有量急速增加,造成城市拥堵的问题,已经让地方政府十分头疼。根据该市的统计数据,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0万辆,每4人便有一辆机动车。笔者认为,地方政策的法规制定者,在出台这样的条例之前,一定也清楚此举可能招致社会的强烈反弹。为何还如此做?这已经说明治理拥堵已经刻不容缓,或许官员会这样解释:“这也是无奈之举”。
同样,这也说明地方政府对汽车的管理尚处于“小学”水平。如果唯效果论,买车先要买车位,无疑是一个直接的办法,按照目前的规划,有多少车位发放多少牌照,既不会有停车难问题,也不会有拥堵的问题,典型的“有多大碗吃多少饭”。
然而,政府的公权力能否应该这样使用?此种措施能否根治拥堵呢?这个值得商榷。有专家认为,此法操作十分困难,难以被通过,这无疑是很肯定的。
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是经济发展的伴随品,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才刚刚开始显现,远没有达到高峰。如果按照这种粗暴的做法,损害的一样是消费者的权益。从长远来说,地方政策的制定者应该完善城市区域规划,打通城市交通咽喉部位,优化城市公交系统,通过税收等手段鼓励消费者少开车等等。例如,在首尔,虽然采取限行,但是以减免一定税额鼓励消费者一周开一天,达到真正的效果。
未来10年,中国GDP如果保持7%的增幅,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汽车市场有望维持在10%的增幅。这就意味着,到2020年,中国汽车市场年产销量可达4000万辆。届时,应该如何管理这些潜在的汽车保有量呢?
自8月份以来,关于拥堵的新闻,已经成为了各地关注的重大民生话题。从“首堵”的热议,到京藏高速的大塞车,再到本次某地的立法限购车辆等等,可以预见,随着拥堵问题的日益突出,未来一段时间,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治理偏方、怪方不止这一个,各种讨论也会加剧。
其实,“怪方”也罢,“偏方”也好,只能治好城市交通拥堵便行,但建立的基础,是不能牺牲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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