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闫铮 李欣 11月1日,证监会发布《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全面下调专业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
该文件称,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将注册资金的要求从2000万元人民币降低至500万元人民币;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
目前作为非银行、券商的基金销售机构试点,仅有天相投资顾问一家。准入条件调整后,将有更多的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同时,明确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法律性质,从法律上保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客户资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清算时,基金销售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非因基金投资人本身债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另外,增加了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 内容,提高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质量,并规范基金销售资金安全、资金流转、支付业务、账户管理等问题。
截至2010年9月底,共有130家机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销售网点逾12万。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财经网专稿】记者 闫铮 李欣 11月1日,证监会发布《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全面下调专业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
该文件称,将组织形式放宽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将出资人放宽至具有基金从业经历的专业个人出资人;将注册资金的要求从2000万元人民币降低至500万元人民币;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
目前作为非银行、券商的基金销售机构试点,仅有天相投资顾问一家。
同时,明确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法律性质,从法律上保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客户资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另外,增加了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 内容,提高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质量,并规范基金销售资金安全、资金流转、支付业务、账户管理等问题。
截至2010年9月底,共有130家机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销售网点逾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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