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002264.SZ/人民币26.23,持有)公告修订后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与2009年6月公司出台的激励计划相比,本次修订稿主要变化包括:
1)行权价格调整。行权价格由25.35元调整为16.53元。当前行权价格以2009年设定的价格为基础,经过分红除权后,调整为16.53元。此价格较昨日收盘价折让37%。
2)激励对象范围缩小,但骨干人员人均授予期权数量增加。修订稿将激励范围由“门店经理助理及以上”调整为“门店资深经理及以上”,激励对象由678人缩减为177人,因此人均授予期权数量由1万股增至4.4万股。
3)行权条件变化。在行权业绩考核指标中增加了净资产收益率,其他两个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保留。对主营收入和净利润的要求以2009年为基数(修改前以2008年为基数)。2011收入和净利润增速较2009年达到或超过56.3%和96.2%。
公司08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后,以高管为主的核心管理团队合计持有公司14.8%股权,此次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将激励覆盖范围扩大至基层管理人员。我们认为这将有利于经营团队稳定,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挖掘公司业绩释放潜力。
2009年开始公司基本确立了自开与收购并举的扩张思路。截至三季度末手持现金4.7亿元。由于现金流充裕,我们预计公司可能继续通过并购和加速展店实现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不过,我们认为网络下沉过程中自给配送能力不足以及收购门店整合的不确定性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以 777.15 万份期权为基数计算,假设如期全部行权,我们推算业绩考核要求所对应的2011-2013 年每股收益分别为0.84、1.06 和1.34 元,这一业绩水平高于我们预测和市场一致预期。不过,即使按照行权要求的业绩测算,对应2011年市盈率为31 倍。与同业估值水平一致。我们将择机对盈利预测进行调整。考虑到目前估值不具有吸引力,我们仍然维持持有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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