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忠岩 /摄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承担着神圣的历史责任,寄托着每个家庭的美好期盼。强省必先强教。”11月30日,《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正式颁布。入园难、择校、减负、进城务工子女上学……这些近年来被老百姓频频提及的教育关键词在纲要中得到一一唿应。记者了解到,通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将充分发挥教育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教育规划纲要》将努力扩大并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
,11月30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正式颁布了《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把“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作为核心理念,行文近3万字,分为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实施六个部分,结合实际,有的放矢,突破、体现了黑龙江特色,为未来十年黑龙江的教育规划勾勒了美丽蓝图。
据悉,自今年年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省教育厅同步启动了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编制的基础工作。为使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更加符合龙江实际,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16个调研小组,集中启动编制工作以来,经过100多天的集中研制、反复论证、征求意见和沟通协调,就我省经济社会与人口发展趋势、农村学前教育现状与对策、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发展、高教强省建设、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40余份调查报告、研究论证报告。使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基本明确,充分体现了国家纲要精神,进一步针对了我省实际,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区域特色。
近日,省领导小组又召开会议,讨论纲要文本,修改完善后依托黑龙江教育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最终,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在11月30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颁布实施。《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21世纪我省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指导未来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A 解决“入园难”:一手发展公办 一手扶持民办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新发布的《教育规划纲要》中,对加快普及学前教育进行了详细部署。
《教育规划纲要》中指出,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40%以上,在园幼儿数达到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65%以上;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在园幼儿数达到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75%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同时,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要根据区域适龄幼儿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并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完善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全面推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在发展幼儿园数量的同时,还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估,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B 解决“择校”:宏观调整布局 校际缩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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