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至12月9日,《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市民可通过邮寄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意见和建议(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2楼住房管理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gzzfbzb@126.com;传真:83370861;联系电话:83370855)。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表示,不符合廉租房准入条件又买不起经适房的“内夹心”层仍然存在,在公租房正式推出后,广州整个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可实现无缝对接。
住房困难家庭反馈
新政策给了我实现安居梦的机会
“两年前我没退休的时候一家人的月收入就是1000多元,现在两口子都退休了,月收入加起来,涨到了4000多元,再加上其他各种收入,一家三口根本达不到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在两个月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举办的一个咨询活动上,市民陈姨就曾经感慨,自己的退休工资涨了,但是离住房梦也感觉远了,希望政府能考虑这一情况,对各级保障房的准入标准进行及时调整。而在昨日听到调整的消息传出后,陈姨在电话那头难掩兴奋之情,表示新政策给了她一家实现安居梦的机会。不过她表示,由于自己家庭收入较高,在轮候评分时可能排名较后,这样未来只能有机会买位置较为偏远的经济适用房,希望政府能够加大中心区保障房的供应量。
“我们最怕搬来搬去,觉得很麻烦。”住在聚德花苑(资料、团购、论坛、二手)廉租房中的市民林女士则告诉记者,自己退休之后工资涨了,不再符合实物配租的标准,所以廉租房的租金今年就从原来的1元/平方米涨到3.5元/平方米,明年还要继续再涨一倍,如果没有其他新规定她家可能就要搬走。在新规定中,提出了市民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买原来的廉租房,这给了她一个不用搬家的机会,感觉政策非常人性化。
新《办法》亮点解读
调整住房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据悉,两个办法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以公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市直管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范围,避免出现申请家庭既居住公房又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情况。删除了过去试行规定中将已出售的住房和已取得拆迁补偿款的住房纳入家庭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的规定。
取消对部分家庭的限制
取消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能申请住房保障的限制。据统计,2008年调查在册的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有3347户家庭虽已享受房改购房优惠政策,但住房仍十分困难,家庭收入很低(部分家庭是属于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无法自行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经对他们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考虑到数量不大,拟取消对这部分家庭的限制,只要他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均可申请住房保障。
过去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本次修订在购买或出售的基础上增加了赠予、受赠、离婚析产和自行委托拍卖的情况。
通过加减分调控轮候次序
已享有一定资源或违反规定的家庭通过减分相对排后。例如:提高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的轮候评分;对三级以下残疾人家庭、离婚和丧偶带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年满50周岁的家庭、城市重点工程项目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并已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等情况给予适当加分。
各地廉租房、经适房标准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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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347受限困难家庭有望享受保障房
2 回复:广州3347受限困难家庭有望享受保障房
虫族2010-12-05 04:02:09 发表
今年8月起,北京城六区居民申请廉租房的,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从低于697元调整为低于960元,各远郊区县原则上不低于2010年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北京市申请经适房的标准为: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上海:
廉租房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深圳:
申请廉租房家庭应当享受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等。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深圳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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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上海:
廉租房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深圳:
申请廉租房家庭应当享受深圳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等。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深圳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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