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占5000平方米地收租25年,却从未向村里交过地租。福州市国土局晋安分局对此作出处罚,但他们一直没执行。昨日,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村民向本报反映此事。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位于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的杨桃坪地块,只见两米多高的围墙围着一块7亩多(约5000平方米)的土地,里面的废品堆成小山状,还有几座简易仓库,南边有一栋两层楼房,四周装了探头。
村民郑先生反映,20多年前陈某在这里盖了3间猪舍养猪,后来猪不养了,地盘却不断扩大,到2002年就扩大到现在这规模。陈某出租场地、仓库获利,但从未向村里交过地租。
对此,陈某的儿子称,猪舍是1985年他母亲建的,当时猪舍加上一块空地面积总共2.43亩(约1618平方米),猪舍建了25年,村委会从未提出使用权及租金问题。村主任陈诗明说,陈某私占该地块,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村委会11月17日贴出通告,要求陈某限期到村委会说明情况,否则将对其断水断电。村民们也表示,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结果。
福州市国土局陈副支队长表示,去年6月,晋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行政处罚得不到执行,分局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州市国土局晋安分局监察科陈科长回应,去年6月他们确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某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陈某一直没有执行。因为之前40多宗强制执行案件还没有执行到位,所以陈某的案子也没送到法院。
律师说法
村委会可起诉索要场地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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