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太阳报》报道:
被告陈学殷昨出庭自辩,亲述与X五年来的交往过程,她指X不时给她钱及对她嘘寒问暖,她视对方为契爷,直至她向X倾诉丈夫有外遇及虐打她,X便提议她离婚,并向她说:“我无借口帮你,如果要我帮,就要发生性行为。”两人便开始性关系,因为她坚信X会照顾她。
香港划艇女将涉嫌勒索 连日出庭状态不佳
被告昨自辩时一直梨花带雨,在提到丈夫及X如何对待她时,更激动得声泪俱下。她表示,她二十二岁于葵芳新都会广场美心皇宫酒楼工作时结识X,X除经常给她贴士外,又致电关心她,结识仅一个月便给她写着“有好感”字条及共七万元支票。
X公司上班无事做
她指出,X虽曾借意抚她玉手及香肩,但她为了工作及避免影响关系,“只好夹硬继续做”。未几X邀她转到其公司任船务文员,她坦言上班后“根本无嘢做”,同事亦流传她与老板有关系,加上当时她怀孕,故决定不再上班。
被告忆述X曾在公司食饭房强吻她,并声言“我会照顾你,我会帮你”,甚至可每月给钱,但她说“我当你是干爹,我知你好喜欢我”,自此X便停止毛手毛脚。 X得悉她有孕,更给她十万元作结婚之用。
已婚并育有一子的被告以为可拥美满生活,讵料丈夫去年外出拈花惹草,失业四年的他领综援后亦无养家,更不时虐打她,被告说到此即掩口失声痛哭。她为免家人担心而无相告,惟有向关心她的X倾诉,X得悉后便建议她离婚,并提出性要求,否则“无借口帮你”。
拒绝性交X付千元
被告初时拒绝,但X再承诺会照顾及帮她后,她便两度与X性交。至今年四月底,X再约她到“轻松一下”餐厅食早餐,但她迟到,X竟先到邻近“百佳酒店”入房全裸等她。被告忆述当时心情时失声大唿:“我不是妓女,我不是妓女……」听到此处,她坐在公众席的母亲亦伤心拭泪。
被告指X当时要她性交及要她抚其下体,她盛怒下一一拒绝,X大感无瘾,放下一千元便离去。此后X避开被告又拒接来电,被告多次发信及致电他亦无理会。被告昨哭说:“我当时真是好难,我丈夫已经无理我,系X话会照顾我帮我。”
回复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