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12月9日报道 截至11月30日,2010年前11个月中国境内共有93例“汽车召回公报”,涉及进口、中外合资、中国自主品牌30多个。
在实施召回的汽车中,既有丰田、戴姆勒、沃尔沃、通用、标致雪铁龙、雷诺、马自达、保时捷、斯巴鲁、三菱等跨国公司的畅销车型,也有东风雪铁龙、上海通用、一汽丰田、长安铃木、华晨宝马、长安福特等合资企业的主力产品。
“召回”俨然成了2010年最受关注的车市符号。
如此扎堆的召回事件会否影响消费者对于汽车产品质量的信任呢?答案恰恰相反。随着汽车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任何汽车产品都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汽车召回的目的是为了消除缺陷汽车安全隐患。许多被召回的汽车实际上并不存在行驶方面的安全隐患,召回是为了改进车的机动性能和配置,进一步提高质量。因此,主动召回不仅体现了企业的责任感,也增加了消费者的信任感。
去年美国汽车销量不到1100万辆,共发生召回500次。与之相比,中国2009年汽车产销量超过1300万辆,今年有望突破1700万辆,召回次数却少得多。原因当然不是中国的汽车质量比美国好,而是体现了两个市场车企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不同程度。在国内汽车“三包”出台前,越来越常见的召回事件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起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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