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丰收路28号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
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金国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1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62,24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5.54%;反对9,000,0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4.46%;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回复该发言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回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li1371352010-12-12 21:10:50 发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周剑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1月30 日
回复该发言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2,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周剑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1月30 日
回复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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