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土匪!我们是这样定义这些毫无法律意识的政府整治人员。”临安广告协会会长邹智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萧山这边要求15日前自动拆除,15日号就强制拆除,目前不规范的拆除过程中已造成盈中村拆除一个广告牌时掉下一个工人,摔死,镇政府刚赔了39万元,12月9日,该镇又传出消息一个坏消息,倒下的广告牌又压伤一农民工颈椎动脉。”
“萧山高炮广告事件”源于杭州市委办公厅[2007]9号文件,《关于开展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及杭州市委办公厅市委办(2009)5号文件。要求高速沿线30米到500米范围的户外广告牌全部拆除。
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忧。一些在清理范围内的广告公司顿时陷入了业务困境,而高速公司30米以内的广告牌却更加红火。这些广告牌归属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系国营企业。
浙江广告行业正在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自今年杭州市高整办200921号文件等整顿户外广告的规定相继出台,一直到今年年底是这场历经三年的整治活动将正式告一个段落,浙江户外广告业将经历一次大洗牌。
新政下的户外广告整治
“我们也是没办法,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事情都还忙不过来,整治户外广告我们是签订了军令状的,听上面的不会错,我们是讲政治的,没办法。上面只给时间,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萧山区瓜沥镇主管此项的陈柏友副镇长(注:该镇长刚调走,陈柏友系该镇农业副镇长)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瓜沥镇作为本次萧山区整治高速公路两旁户外广告的第一站,到记者截稿时,该镇的民营户外广告牌基本被拆除,陈副镇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说,下周三此次整治倡导人杭州市王国平书记要亲自来视察。
记者追问陈副镇长你们这次行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陈拿出一份《萧山日报》,上面说这些广告牌都是不合法的。记者问他,萧山日报是法院吗?萧山日报说不合法你们就说不合法。他再答说,这是党报。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存在的广告牌今天就成了违法的,他们这些省批下来的许可证有是怎么认为的呢?省批准的合法的怎么都变成了不合法的?作为一个主管此项目的镇领导,他也答不出来,他就说你找区高等办去解答这个问题。
“本来我们广告行业也很支持此项整治工作,但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此项整治有许多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其中不乏还存有涉嫌行政‘垄断’违法行为在作怪。如果真的按照杭州市委5号文件整治的话,整个萧山区乃至外地的相关广告企业将面临破产倒闭,这种整治行为的危害性是非常可怕的。”萧山区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告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邹智勇说:“此次广告牌整治的目的应该是规范高速公路沿线这一广告市场,重点清理和整治那些无广告营业执照的村民自建,企业自建,政府相关部门自建等不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特别是首先整治高速公路30米以内严重违法的广告牌,而不是将我们合法经营的集体和民营广告企业笼统地纳入到整治范围。市高整办[2009]21号文件整治的原则也是:清理,减量,规范,并不是‘一刀切’似的全部整拆。”
邹智勇表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地方政府部门并未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进行规划且设定许可。也就是说只要广告企业按照《广告管理条例》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广告审批设置和发布手续就是合法经营。但最近几年,全省各地商广处全部停办户外广告登记手续,使原本合法的广告牌也逾期成为“违法”广告。另一方面,税收部门也依然向这些“违法”广告收取税收。现在,地方政府的一纸文件就要将这些广告牌一举拆除,这种先前的行政不作为导致广告牌未审批而由企业主埋单是不妥当。
回复该发言
强制“整治”浙江户外广告业又一个“国进民退”的试验...
2 回复:强制“整治”浙江户外广告业又一个“国进民退”的试验...
babywode2010-12-12 21:48:32 发表
而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而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作为临时机构,是不能成为执法主体的,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如果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确实需要拆除,也应该下达整改通知,对方拒不执行后委托法院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因为违法人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西南政法大学的张和光教授表示,户外广告设置在私有产权的物业上,收益应收归业主所有,政府作为管理者,只能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户外广告位的设置进行审批,无权从中获取商业利润。
据记者了解,为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杭州市财政部门投入5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要求各相关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给予扶持,并且将整治工作作为干部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质疑广告业“国进民退” 画地圈钱
“整治过程中存在好多问题,比方说高速公路原先的广告,30米内,我们现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44条规定,30米以内是禁设广告牌的,而整个浙江省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30米以内都是浙江省高速公路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那么我们试问,这些广告牌是怎么产生的?是哪些部门允许设置的?难道我们这些职能部门就可以滥用行政权力搞审批吗?”广告商戴老板跟《华夏时报》记者说,目前被切割几个广告牌都是有合法手续的外地经营者,而那些农民自立的没办理过手续的黑户不但没拆,还得到补偿款。
记者在被切割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前看到,在杭甬高速公路上,作为同时要被整治的高速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都在隔离栏内,有的甚至贴近路基,依然雄风傲立,没被拆除一块。
从高速广告公司的内部传出,他们根本不会动的,而且据客户反映,最近高速广告牌的价格飘升上去。邹智勇表示,“没办法,民营没有了,价格从8-12万,猛升到20万以上,政府整治的就是高污染的、光污染的30米以内。”
邹智勇说:“而高速高路广告是路政给审批,在《广告法》里面,没有让你拥有审批此项广告的权力的,路政是执法权的一个机构,你是干什么的,就是在30米内出现了乱搭乱建或者造广告,你应该是去处罚而不是你拿了钱让它竖在那里。”
邹智勇又说:“那么30米以外500米以内,我们政府发一个文就作为禁设区,而我们国家的广告法是没有设置禁设区的,交通道路安全法也是没有设置禁设区,那么我们杭州市一个地方的市政府怎么可以用这样的文件性质的来抵触我们国家的法律?这有悖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
除整治之外,有关部门强力推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动作,也让广告商们感觉恐慌。
即将出台的《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规划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所以把广告这块他们要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了。“怎么可以统一经营呢?为什么要统一经营呢?”一王姓广告商告诉本报记者,这次整顿是后的广告市场将指定由杭州市三家公司来经营广告,涉及行政“垄断”,与民争利。
有广告商认为,各级地方政府此规划无疑是“画地圈钱”,干的是“无本生意”,城管部门是各地最大的“广告中间商”。利用规划,对行业实行一级垄断,如果广告商看中了哪个地段,城管局就出面,低价从农民手里租赁土地,然后加上一纸规划书,和广告商签订协议,立即能够获利数倍。
浙商欲成立民间广告商会
回复该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的张和光教授表示,户外广告设置在私有产权的物业上,收益应收归业主所有,政府作为管理者,只能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户外广告位的设置进行审批,无权从中获取商业利润。
据记者了解,为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杭州市财政部门投入5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要求各相关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给予扶持,并且将整治工作作为干部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质疑广告业“国进民退” 画地圈钱
“整治过程中存在好多问题,比方说高速公路原先的广告,30米内,我们现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44条规定,30米以内是禁设广告牌的,而整个浙江省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30米以内都是浙江省高速公路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那么我们试问,这些广告牌是怎么产生的?是哪些部门允许设置的?难道我们这些职能部门就可以滥用行政权力搞审批吗?”广告商戴老板跟《华夏时报》记者说,目前被切割几个广告牌都是有合法手续的外地经营者,而那些农民自立的没办理过手续的黑户不但没拆,还得到补偿款。
记者在被切割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前看到,在杭甬高速公路上,作为同时要被整治的高速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都在隔离栏内,有的甚至贴近路基,依然雄风傲立,没被拆除一块。
从高速广告公司的内部传出,他们根本不会动的,而且据客户反映,最近高速广告牌的价格飘升上去。邹智勇表示,“没办法,民营没有了,价格从8-12万,猛升到20万以上,政府整治的就是高污染的、光污染的30米以内。”
邹智勇说:“而高速高路广告是路政给审批,在《广告法》里面,没有让你拥有审批此项广告的权力的,路政是执法权的一个机构,你是干什么的,就是在30米内出现了乱搭乱建或者造广告,你应该是去处罚而不是你拿了钱让它竖在那里。”
邹智勇又说:“那么30米以外500米以内,我们政府发一个文就作为禁设区,而我们国家的广告法是没有设置禁设区的,交通道路安全法也是没有设置禁设区,那么我们杭州市一个地方的市政府怎么可以用这样的文件性质的来抵触我们国家的法律?这有悖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
除整治之外,有关部门强力推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动作,也让广告商们感觉恐慌。
即将出台的《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规划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所以把广告这块他们要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了。“怎么可以统一经营呢?为什么要统一经营呢?”一王姓广告商告诉本报记者,这次整顿是后的广告市场将指定由杭州市三家公司来经营广告,涉及行政“垄断”,与民争利。
有广告商认为,各级地方政府此规划无疑是“画地圈钱”,干的是“无本生意”,城管部门是各地最大的“广告中间商”。利用规划,对行业实行一级垄断,如果广告商看中了哪个地段,城管局就出面,低价从农民手里租赁土地,然后加上一纸规划书,和广告商签订协议,立即能够获利数倍。
浙商欲成立民间广告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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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强制“整治”浙江户外广告业又一个“国进民退”的试验...
babywode2010-12-12 21:48:32 发表
记者调查发现,整治产生问题的阶段多在政府执行的过程中,在整治中出现沟通不利的局面时往往是管理部门单方面有意或无意地阻隔,关闭了沟通渠道。被访广告公司认为“整治过程中要坚持公平,透明合法”和“在政府和广告公司间建立有效平等的对话机制”,是目前解决户外广告整治问题的当务之急。
各地广告公司纷纷艰难维权时,作为娘家人的“广告协会”基本上都选择了沉默。
“只有开年会交会费时显得很热情,我们也才有机会参与一下,关于其他的协会事情与我们没多大关系了。”很多广告商如此评价行业协会。
“我们非常希望广告协会能够替我们说上话,至少表达一下我们的意愿,但是,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会长,工商部门本身又是参与整顿户外广告秩序的部门之一,我们不得不对协会的中介和协调作用感到怀疑。”来自温州的一位广告商告诉本报记者。
这样的艰难不对等的维权,成立民间广告行业商会被寄予厚望。
“成立浙江省广告商会的背景是,这些广告商们经过多年的维权,承受各地整治广告牌压力,有些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甚至已经被城管局牢牢控制。”邹智勇表示联合一些广告业主欲自立门户,自己给自己找个娘家。“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来负责与政府沟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审批手续困难重重。”
多位广告商表示,现在整个行业面临着国有大型广告企业的垄断和政府行政审批的压制,整个行业生存艰难,小企业需要抱团前进。
对于未来的商会,广告商们普遍抱有极大的期待。
“这些土匪!我们是这样定义这些毫无法律意识的政府整治人员。
“萧山高炮广告事件”源于杭州市委办公厅[2007]9号文件,《关于开展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及杭州市委办公厅市委办(2009)5号文件。
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忧。
浙江广告行业正在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自今年杭州市高整办200921号文件等整顿户外广告的规定相继出台,一直到今年年底是这场历经三年的整治活动将正式告一个段落,浙江户外广告业将经历一次大洗牌。
新政下的户外广告整治 “我们也是没办法,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事情都还忙不过来,整治户外广告我们是签订了军令状的,听上面的不会错,我们是讲政治的,没办法。
瓜沥镇作为本次萧山区整治高速公路两旁户外广告的第一站,到记者截稿时,该镇的民营户外广告牌基本被拆除,陈副镇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说,下周三此次整治倡导人杭州市王国平书记要亲自来视察。
记者追问陈副镇长你们这次行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陈拿出一份《萧山日报》,上面说这些广告牌都是不合法的。
“本来我们广告行业也很支持此项整治工作,但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此项整治有许多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其中不乏还存有涉嫌行政‘垄断’违法行为在作怪。
邹智勇说:“此次广告牌整治的目的应该是规范高速公路沿线这一广告市场,重点清理和整治那些无广告营业执照的村民自建,企业自建,政府相关部门自建等不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特别是首先整治高速公路30米以内严重违法的广告牌,而不是将我们合法经营的集体和民营广告企业笼统地纳入到整治范围。
邹智勇表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地方政府部门并未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进行规划且设定许可。
而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而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作为临时机构,是不能成为执法主体的,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
回复该发言
各地广告公司纷纷艰难维权时,作为娘家人的“广告协会”基本上都选择了沉默。
“只有开年会交会费时显得很热情,我们也才有机会参与一下,关于其他的协会事情与我们没多大关系了。”很多广告商如此评价行业协会。
“我们非常希望广告协会能够替我们说上话,至少表达一下我们的意愿,但是,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会长,工商部门本身又是参与整顿户外广告秩序的部门之一,我们不得不对协会的中介和协调作用感到怀疑。”来自温州的一位广告商告诉本报记者。
这样的艰难不对等的维权,成立民间广告行业商会被寄予厚望。
“成立浙江省广告商会的背景是,这些广告商们经过多年的维权,承受各地整治广告牌压力,有些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甚至已经被城管局牢牢控制。”邹智勇表示联合一些广告业主欲自立门户,自己给自己找个娘家。“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来负责与政府沟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审批手续困难重重。”
多位广告商表示,现在整个行业面临着国有大型广告企业的垄断和政府行政审批的压制,整个行业生存艰难,小企业需要抱团前进。
对于未来的商会,广告商们普遍抱有极大的期待。
“这些土匪!我们是这样定义这些毫无法律意识的政府整治人员。
“萧山高炮广告事件”源于杭州市委办公厅[2007]9号文件,《关于开展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及杭州市委办公厅市委办(2009)5号文件。
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忧。
浙江广告行业正在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自今年杭州市高整办200921号文件等整顿户外广告的规定相继出台,一直到今年年底是这场历经三年的整治活动将正式告一个段落,浙江户外广告业将经历一次大洗牌。
新政下的户外广告整治 “我们也是没办法,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事情都还忙不过来,整治户外广告我们是签订了军令状的,听上面的不会错,我们是讲政治的,没办法。
瓜沥镇作为本次萧山区整治高速公路两旁户外广告的第一站,到记者截稿时,该镇的民营户外广告牌基本被拆除,陈副镇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说,下周三此次整治倡导人杭州市王国平书记要亲自来视察。
记者追问陈副镇长你们这次行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陈拿出一份《萧山日报》,上面说这些广告牌都是不合法的。
“本来我们广告行业也很支持此项整治工作,但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此项整治有许多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其中不乏还存有涉嫌行政‘垄断’违法行为在作怪。
邹智勇说:“此次广告牌整治的目的应该是规范高速公路沿线这一广告市场,重点清理和整治那些无广告营业执照的村民自建,企业自建,政府相关部门自建等不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特别是首先整治高速公路30米以内严重违法的广告牌,而不是将我们合法经营的集体和民营广告企业笼统地纳入到整治范围。
邹智勇表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地方政府部门并未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进行规划且设定许可。
而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而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作为临时机构,是不能成为执法主体的,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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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强制“整治”浙江户外广告业又一个“国进民退”的试验...
babywode2010-12-12 21:48:32 发表
西南政法大学的张和光教授表示,户外广告设置在私有产权的物业上,收益应收归业主所有,政府作为管理者,只能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户外广告位的设置进行审批,无权从中获取商业利润。
据记者了解,为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杭州市财政部门投入5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要求各相关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给予扶持,并且将整治工作作为干部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质疑广告业“国进民退” 画地圈钱“整治过程中存在好多问题,比方说高速公路原先的广告,30米内,我们现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44条规定,30米以内是禁设广告牌的,而整个浙江省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30米以内都是浙江省高速公路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那么我们试问,这些广告牌是怎么产生的?是哪些部门允许设置的?难道我们这些职能部门就可以滥用行政权力搞审批吗?”广告商戴老板跟《华夏时报》记者说,目前被切割几个广告牌都是有合法手续的外地经营者,而那些农民自立的没办理过手续的黑户不但没拆,还得到补偿款。
记者在被切割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前看到,在杭甬高速公路上,作为同时要被整治的高速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都在隔离栏内,有的甚至贴近路基,依然雄风傲立,没被拆除一块。
从高速广告公司的内部传出,他们根本不会动的,而且据客户反映,最近高速广告牌的价格飘升上去。
邹智勇说:“而高速高路广告是路政给审批,在《广告法》里面,没有让你拥有审批此项广告的权力的,路政是执法权的一个机构,你是干什么的,就是在30米内出现了乱搭乱建或者造广告,你应该是去处罚而不是你拿了钱让它竖在那里。
邹智勇又说:“那么30米以外500米以内,我们政府发一个文就作为禁设区,而我们国家的广告法是没有设置禁设区的,交通道路安全法也是没有设置禁设区,那么我们杭州市一个地方的市政府怎么可以用这样的文件性质的来抵触我们国家的法律?这有悖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
除整治之外,有关部门强力推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动作,也让广告商们感觉恐慌。
即将出台的《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规划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所以把广告这块他们要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了。
有广告商认为,各级地方政府此规划无疑是“画地圈钱”,干的是“无本生意”,城管部门是各地最大的“广告中间商”。
浙商欲成立民间广告商会记者调查发现,整治产生问题的阶段多在政府执行的过程中,在整治中出现沟通不利的局面时往往是管理部门单方面有意或无意地阻隔,关闭了沟通渠道。
各地广告公司纷纷艰难维权时,作为娘家人的“广告协会”基本上都选择了沉默。
“只有开年会交会费时显得很热情,我们也才有机会参与一下,关于其他的协会事情与我们没多大关系了。
“我们非常希望广告协会能够替我们说上话,至少表达一下我们的意愿,但是,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会长,工商部门本身又是参与整顿户外广告秩序的部门之一,我们不得不对协会的中介和协调作用感到怀疑。
这样的艰难不对等的维权,成立民间广告行业商会被寄予厚望。
“成立浙江省广告商会的背景是,这些广告商们经过多年的维权,承受各地整治广告牌压力,有些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甚至已经被城管局牢牢控制。
多位广告商表示,现在整个行业面临着国有大型广告企业的垄断和政府行政审批的压制,整个行业生存艰难,小企业需要抱团前进。
对于未来的商会,广告商们普遍抱有极大的期待。
回复该发言
据记者了解,为了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杭州市财政部门投入5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以奖代补,要求各相关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给予扶持,并且将整治工作作为干部工作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质疑广告业“国进民退” 画地圈钱“整治过程中存在好多问题,比方说高速公路原先的广告,30米内,我们现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44条规定,30米以内是禁设广告牌的,而整个浙江省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30米以内都是浙江省高速公路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那么我们试问,这些广告牌是怎么产生的?是哪些部门允许设置的?难道我们这些职能部门就可以滥用行政权力搞审批吗?”广告商戴老板跟《华夏时报》记者说,目前被切割几个广告牌都是有合法手续的外地经营者,而那些农民自立的没办理过手续的黑户不但没拆,还得到补偿款。
记者在被切割的大型户外广告牌前看到,在杭甬高速公路上,作为同时要被整治的高速广告公司的广告牌都在隔离栏内,有的甚至贴近路基,依然雄风傲立,没被拆除一块。
从高速广告公司的内部传出,他们根本不会动的,而且据客户反映,最近高速广告牌的价格飘升上去。
邹智勇说:“而高速高路广告是路政给审批,在《广告法》里面,没有让你拥有审批此项广告的权力的,路政是执法权的一个机构,你是干什么的,就是在30米内出现了乱搭乱建或者造广告,你应该是去处罚而不是你拿了钱让它竖在那里。
邹智勇又说:“那么30米以外500米以内,我们政府发一个文就作为禁设区,而我们国家的广告法是没有设置禁设区的,交通道路安全法也是没有设置禁设区,那么我们杭州市一个地方的市政府怎么可以用这样的文件性质的来抵触我们国家的法律?这有悖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精神。
除整治之外,有关部门强力推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动作,也让广告商们感觉恐慌。
即将出台的《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规划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所以把广告这块他们要统一规划,统一经营了。
有广告商认为,各级地方政府此规划无疑是“画地圈钱”,干的是“无本生意”,城管部门是各地最大的“广告中间商”。
浙商欲成立民间广告商会记者调查发现,整治产生问题的阶段多在政府执行的过程中,在整治中出现沟通不利的局面时往往是管理部门单方面有意或无意地阻隔,关闭了沟通渠道。
各地广告公司纷纷艰难维权时,作为娘家人的“广告协会”基本上都选择了沉默。
“只有开年会交会费时显得很热情,我们也才有机会参与一下,关于其他的协会事情与我们没多大关系了。
“我们非常希望广告协会能够替我们说上话,至少表达一下我们的意愿,但是,工商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会长,工商部门本身又是参与整顿户外广告秩序的部门之一,我们不得不对协会的中介和协调作用感到怀疑。
这样的艰难不对等的维权,成立民间广告行业商会被寄予厚望。
“成立浙江省广告商会的背景是,这些广告商们经过多年的维权,承受各地整治广告牌压力,有些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甚至已经被城管局牢牢控制。
多位广告商表示,现在整个行业面临着国有大型广告企业的垄断和政府行政审批的压制,整个行业生存艰难,小企业需要抱团前进。
对于未来的商会,广告商们普遍抱有极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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