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票为1,080,000,000股,系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持有的336,000,000股,合计1,008,000,000股,以及该三家发起人股东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72,00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00,000,000股,并于200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前,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持有公司360,000,000股,合计持有1,080,000,000股。该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工商登记日(2007年12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司工商登记日向其发行的全部普通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将所持本公司的24,000,000股,合计72,000,000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并承继其禁售期义务。至此,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分别持有公司336,000,000股,合计1,008,000,000股。
根据上述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及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所持股票及其划转股票合计1,080,000,000股将于2010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A股合计
18,000,000,000
-1,080,000,000
16,920,000,000
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5,792,000,000
---
15,792,000,000
2. 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
1,008,000,000
-1,008,000,000
0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1,200,000,000
-72,000,000
1,128,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A股合计
12,000,000,000
+1,080,000,000
13,080,000,000
三、总股本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票为1,080,000,000股,系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持有的336,000,000股,合计1,008,000,000股,以及该三家发起人股东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72,00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00,000,000股,并于200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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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 回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mad3022010-12-13 05:57:02 发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前,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持有公司360,000,000股,合计持有1,080,000,000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将所持本公司的24,000,000股,合计72,000,000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并承继其禁售期义务。
根据上述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及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所持股票及其划转股票合计1,080,000,000股将于2010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
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后(股)一、有限售条件A股合计18,000,000,000-1,080,000,00016,920,000,000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5,792,000,000---15,792,000,0002. 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1,008,000,000-1,008,000,0000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1,200,000,000-72,000,0001,128,000,000二、无限售条件A股合计12,000,000,000+1,080,000,00013,080,000,000三、总股本30,000,000,000---30,000,000,000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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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将所持本公司的24,000,000股,合计72,000,000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并承继其禁售期义务。
根据上述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及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所持股票及其划转股票合计1,080,000,000股将于2010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
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后(股)一、有限售条件A股合计18,000,000,000-1,080,000,00016,920,000,000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5,792,000,000---15,792,000,0002. 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1,008,000,000-1,008,000,0000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1,200,000,000-72,000,0001,128,000,000二、无限售条件A股合计12,000,000,000+1,080,000,00013,080,000,000三、总股本30,000,000,000---30,000,000,000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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