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2月8日报道,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2009年度房价进一步高涨的形势下,《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引人关注。据了解,压缩房地产投机利润空间、提高骗购违法成本、保障经济适用房公平合理分配,成为起草中的《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内容。
据悉,此次针对使用不正当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人,住房保障法起草者之一王玉国主张将其入罪,以提高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此举值得肯定,但是也引发争议,不知是何人非议。我们看到经济适用房是当前民众比较关注的领域,本来是政府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发挥应有效力,部分地方出现程序混乱、审批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经济适用房申购非议不断。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早在1991年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的确,经济适用房的出现是为了缓解城市中收入较低的家庭住房压力,也就是一项富民工程,是政府为百姓做的好事。可是就是这件好事,却被有些政府和官员看成了利益的蛋糕,争相瓜分。
不见当前有些政府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相比商品房来讲,质量较差,且小区管理混乱,环境恶劣,同时交通条件也远没有商品房便利。但对于望楼兴叹的普通百姓来讲是没有选择的,有总比没有强,尽管有诸多问题,他们仍选择经济适用房,因为他具备了一个原因,那就是便宜。就是质次便宜的经济适用房也被富人追逐,以前出现过开奔驰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现象,甚至有些地方经济适用房出现摇号连号问题,这反映了我们经济适用房的审核手续及其不规范,让那些富豪有利可图。对此我们的专家茅于轼(博客)建议廉租房不设厕所防富人购买,这是典型的迂腐思维,其实有哪些富豪是买了经济适用房去居住的,还不是去倒卖?!建设没有厕所的廉租房只能是对百姓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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