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东北制药(行情 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东北制药”)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20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09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59.18%,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9.93%。2006年度、2007年度及2008年度,东北制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58.38万元、4,752.15万元、35,790.65万元,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4,333.72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近期财务指标仍然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标准。
3、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6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7.l%,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10月30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11月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0%和7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8”,简称为“09东药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0张的必须是10,000张的整数倍。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包括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有关本期债券的回购事宜执行主管机构相关规定。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09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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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 回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jdlp10122010-12-13 23:08:25 发表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东北制药、公司: 指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 指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购日(T日): 指2009年11月2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以及
网下认购起始的日期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署承销
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6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7.1%。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9年11月2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2010年至2014年间每年的11月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4年11月2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在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及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资信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本次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回复该发言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东北制药、公司: 指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 指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购日(T日): 指2009年11月2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以及
网下认购起始的日期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署承销
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6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7.1%。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9年11月2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2010年至2014年间每年的11月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4年11月2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在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及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资信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本次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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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jdlp10122010-12-13 23:08:25 发表
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0%和7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10月29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网下路演推介
T-1日
(10月30日)
意向性询价
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T日
(11月2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协议认购)
启动回拨机制(如有)
T+1日
(11月3日)
网上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日(协议认购)
T+4日
(11月6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5日
(11月9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深圳登记公司
T+7日前
(11月11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深圳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7.1%,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09年10月30日下午15:00前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次《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09年10月30日下午15:00前将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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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6、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10月29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网下路演推介
T-1日
(10月30日)
意向性询价
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T日
(11月2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协议认购)
启动回拨机制(如有)
T+1日
(11月3日)
网上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日(协议认购)
T+4日
(11月6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5日
(11月9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主承销商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深圳登记公司
T+7日前
(11月11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深圳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7.1%,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09年10月30日下午15:00前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次《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询价与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09年10月30日下午15:00前将以下文件及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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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jdlp10122010-12-13 23:08:25 发表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09年11月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6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30%,即1.8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3、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9年11月2日(T日)至11月3日(T+1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8”,简称为“09东药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认购上限为180万张(1.8亿元),超出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认购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认购日2009年11月2日(T日)前开立深圳A股证券账户。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认购金额在认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5、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6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70%,即4.2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0张的必须是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
3、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9年11月2日(T日)至2009年11月6日(T+4日)每日的9:00-17:00。
5、认购办法
回复该发言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09年11月2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1、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6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30%,即1.8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3、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9年11月2日(T日)至11月3日(T+1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8”,简称为“09东药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深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认购上限为180万张(1.8亿元),超出部分为无效认购。投资者认购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认购日2009年11月2日(T日)前开立深圳A股证券账户。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认购金额在认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5、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四、网下发行
1、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6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发行总额的70%,即4.2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协议认购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0张的必须是10,000张(100万元)的整数倍。
3、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2009年11月2日(T日)至2009年11月6日(T+4日)每日的9:00-17:00。
5、认购办法
回复该发言
5 回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jdlp10122010-12-13 23:08:25 发表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深圳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09年10月3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与机构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09年11月6日(T+4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a.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b.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09年11月9日(T+5日)17:00前将《网下认购协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认购协议送达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层
邮编
518028
认购协议传真
0755-25832940
联系人
高振刚
联系电话
0755-25832525
6、资金划付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09年11月6日(T+4日)17: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东北制药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09年11月6日(T+4日)17:00之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
账户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
银行账号:819855510208027001
联行行号: 104584000003
开户行联系人:陈晓红 胡晓斌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338825 ? 0755-22338841 ?
银行传真:0755-25414435??? 0755-25412568
7、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与各机构投资者分别签署的认购协议,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09年11月9日(T+5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深圳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五、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联系人:吕林全
联系电话:024-25806963
传真:024-25806888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8层
联系人:梁学来 梁曦婷 左亚伟
联系电话:0755-25832615 010-63197820 010-63197822
传真:010-63197777
发行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0月29日
附件一: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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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机构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与机构投资者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09年11月6日(T+4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a.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b.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深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09年11月9日(T+5日)17:00前将《网下认购协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认购协议送达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层
邮编
518028
认购协议传真
0755-25832940
联系人
高振刚
联系电话
0755-25832525
6、资金划付
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09年11月6日(T+4日)17: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东北制药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09年11月6日(T+4日)17:00之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
账户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
银行账号:819855510208027001
联行行号: 104584000003
开户行联系人:陈晓红 胡晓斌
银行查询电话:0755-22338825 ? 0755-22338841 ?
银行传真:0755-25414435??? 0755-25412568
7、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与各机构投资者分别签署的认购协议,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09年11月9日(T+5日)的12: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深圳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五、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联系人:吕林全
联系电话:024-25806963
传真:024-25806888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8层
联系人:梁学来 梁曦婷 左亚伟
联系电话:0755-25832615 010-63197820 010-63197822
传真:010-63197777
发行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0月29日
附件一: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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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jdlp10122010-12-13 23:08:25 发表
本表一经机构投资者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回。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6.5%-7.1%)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3、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4、每个票面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在认购及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等方面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2009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9年10月30日(T-1日)15: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不参加利率询价而直接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于2009年11月2日(T日)17: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回。
4、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次《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6、参与利率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09东药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投资者将此表及附件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755)25832940;确认电话:(0755)2583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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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6.5%-7.1%)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2、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3、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认购申请金额;4、每个票面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在认购及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等方面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2009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2、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09年10月30日(T-1日)15: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不参加利率询价而直接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请于2009年11月2日(T日)17:00前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一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回。
4、若因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5、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次《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6、参与利率询价与认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认购“09东药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投资者将此表及附件传真后,请于10分钟内打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0755)25832940;确认电话:(0755)2583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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